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有修理义务吗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的,但是工程在竣工以后,开发商对于房屋的质量是有过验收的。因此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就代表着开发商对于其所出售的房屋质量是有所保障的,但是这仍然不可避免公民在购房以后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那么,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有义务修理吗?

网友咨询:

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有修理义务吗

律师解答:

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有维修的义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律师补充: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与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

2、收房时注意检查房屋的质量,必要时,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房。在收房意见书上写明实际验收情况。根据房屋的不同质量情况主张权利。

3、如开发商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的,购房者可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等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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