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继承了婆婆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解答:

丈夫继承了婆婆的属于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该继承发生于登记前,或继承发生于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约定由一方专有该遗产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关系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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