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什么的观点吧。
在生活中,如果要进行拍卖当事人一般会当面与另一方进行交易。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能与另一方进行交易,是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拍卖的。那么委托拍卖合同要载明什么事项?
网友咨询: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拍卖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委托拍卖合同应具有以下内容:
1、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4、拍卖的时间、地点;
5、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6、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律师补充:
拍卖人的义务:
1、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2、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有保管义务。
4、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应为其保密。
5、拍卖成交后,应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6、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8、不得与委托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法律法规】
《拍卖法》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什么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5c5C2pWVAJVBVI.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