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与联系

律师解答www.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都属于民法典中的 债权债务关系,都有权要求受益人返还支付支出的费用或不当利益,都是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在无因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当得利的情况。
二者区别如下:
1.无因管理是为他人的利益,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主体知情;
2.不当得利是为自己的利益,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不知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55aC2pQUAlWA1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我国民法上的无因管理?

    一、上的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杨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 表现形式有常见的见义勇

    2024-12-11 02:26:29
    48 0
  • 共益债务中的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

    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由债务人的财产负担的债务的总称。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那么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法妞网友咨询: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王涛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

    2024-12-11 00:50:56
    49 0
  • 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因管理的一项是:

    无因管理:没有或者约定的义务他人管理事务。下列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一项是: 【答案】槐改:B 解析:无铅铅判因管理的定义要点为:没有法律规激基定或者约定的义务。B项财产代管人不符合要点。故答案选B。 不真正无因管理与不适法无因管理的区别 无因管理的类型及法律效果 (

    2024-12-10 23:09:02
    44 0
  •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的观点吧。在有的时候,大家有可能会存在一些无因管理的情况,这个本来就没有任何的义务,但是自己就要这样做,那么关于无因管理的一些构成要件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网友咨询:无因管

    2024-12-10 22:03:15
    36 0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什么区别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都是属于没有当事人要求他们去做的情形,都是属于自己主动意思的做,到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虽然都是需要返还原有产物以及相对应的利息,但是对于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网友咨询: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什么区别律师

    2024-12-10 22:03:04
    41 0
  • 无因管理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网友咨询:  无因管理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应当满足:  1、管理人对所管理的事务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2、管理人客观上实施

    2024-12-10 22:03:04
    39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