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对林徽因、陆小曼的浪漫多情为后人津津乐道,却往往会忽略他为了林徽因抛弃怀孕四月的原配张幼仪的无情。然而,陆小曼与越剧小生翁瑞午“罗襦半解,妙手摩挲;芙蓉对枕,吐雾吞云”,却成了徐志摩飞机失事离世前最无法放下的心魔。
同样的故事若是搬到法国,就显得稀松平常。近千年来,发生在法兰西土地上的罗曼史,远比这要激烈壮阔得多。
在中国人看来,美国人是开放的,但与法国人相比,美国人竟显得如此保守——法国人视婚外情为家常便饭,这在结婚后要严格遵守婚姻契约的美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法国女人“喜欢突出自己的妻子角色,无论她们是否有子女和工作”,而美国女性可能不会;法国人讲究夫妻间有所保留、营造神秘,美国人看重开诚布公。
或许是因为法式爱情太过惊世骇俗,美国女权主义作家、斯坦福大学研究员玛丽莲·亚隆写了一本《法国人如何发明爱情——900年来的激情与罗曼史》一书,以法国文学以依托,把从中世纪以来法国人在人类爱情领域那一场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娓娓道来——这些革命,就其颠覆性而言,一点都不比18、19世纪法国人在欧洲政治史上掀起的那些血流成河的大革命逊色。
先来看看语言。在拉丁语系中大量关于爱情的词汇均源于法国或法语,比如舌吻叫做French kiss,再比如“风流/骑士风度”,在法语中galanterie的意思是“取悦女士的艺术”。还有些是纯粹法国独有的,比如un cinq a sept (从五点到七点的约会)特指情人的约会,又比如ménage trois(三角家庭),不是你想象中的男人妻子和情人,而是女人丈夫和情人。
接着,让我们来检阅900年来的法国文学史。中世纪,贵族男人们忙于外出作战和打猎,而贵妇们留在城堡中负责照顾小孩,管理事务和款待宾客,未免寂寞地独守空房,于是另外一些男性——“英勇的骑士”们趁虚而入,于是就有了被称为“骑士之爱”的中世纪文学传统,这些文学作品,赞颂“骑士之爱”,“把意中人描绘成享受效劳和服从的女主人”。
比如,当时权势熏天、连法王都不放在眼里的纪尧姆公爵,在霸占了夏岱勒罗子爵夫人后,一改先前的骄横与粗暴,在游吟抒情诗中展现了十足的温情:“我的女士能用欢愉治愈,用愤怒屠戮……若我的女士愿给我她的爱,我将欣然接受和感激涕零,将其藏起或公之于众,按她的好恶说话行事……”
由于许多游吟诗人受到贵族夫人们的赞助,因此他们按照贵妇们的心意来描述理想中的“骑士之爱”。但身为法国最有势力的贵族,纪尧姆显然不需要他人的赞助,却也写出同样风格的诗,说明这已经成为当时的一种文学风气。
“骑士之爱”文学开启了法国情爱传统中最突出的两大特色:婚外情和女性的主导地位。读到这些诗歌的中国人或许会好奇,各路法国国王的情妇都是XX公爵夫人、XX男爵夫人,那她们的丈夫到哪里去了?其实,她们的丈夫都抱着自己的情妇呢,并不特别为带绿帽子而焦虑。所以,当你读到那些歌颂“我的女士”的中世纪爱情诗的时候,请不要图样图森破——所谓“我的女士”,基本上都是别人的老婆!
在其它西方国家的宗教文化传统里,女性在各个方面比男性低等,并视她们为要对世界堕落负责的诱惑者。在17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婚外情还是坚决不可饶恕的,就像我们在小说《红字》里看到的。而在法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爱情故事——阿贝拉尔与爱洛绮丝(相当于英语国家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男主阿贝拉尔本身就是当时一个著名的神父!
实际上,“骑士之爱”有自己的逻辑,因为在中世纪贵族的婚姻是一种巩固政治关系、获得政治资源的手段,用于权力和财富的分配和延续,因此贵妇们普遍认为夫妻之间不可能存在爱情,法国人很早就坚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除了对婚外情的超乎寻常的宽容,法式爱情的另一大传统是性与爱的统一。在法国文学里,不存在无性的爱情。而在别的西方国家的文学里,处处可见柏拉图式的爱情,比如意大利但丁的《神曲》中就描写了对Beatrice不渝的爱情,德国的歌德也赞颂过纯洁的“永恒的女性”。一向闷骚的英国人就更不用说了,《简·爱》的故事里男女主角在结婚前没有发生性爱,《呼啸山庄》、《故园风雨后》、《长日将尽》等等,都是那种男女主角磨磨唧唧大半本书连手都没牵过的那种令人捉急的精神恋爱。
在资产阶级启蒙与革命的年代,法国人继续在文学里“发明爱情”。乔治-桑本人的生活比她的小说还要精彩,她在漫长而精力充沛的的一生中先后和同时拥有多位年轻恋人,并通过写小说来养活自己和包括钢琴家肖邦这些情人;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对浪漫之爱进行批判;直到19世纪末,法国人再次用男同和女同文学掀起了情爱革命的新浪潮——从启蒙运动的蒙田,19世纪末的诗人魏尔伦和兰波,到20世纪初的作家纪德和普鲁斯特,法国文学史上那么多大腕都是同性恋或双性恋。
插一句,英国1885年颁布法律规定男同性恋为非法,而法国早在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和1810年的《刑法典》中,都认为同性行为是无罪的。
在当今的法国社会,总统萨科齐、奥朗德的八卦新闻满天飞,这种现象有着丰厚的社会土壤。《法国人如何发明爱情》书中,亚隆讲述了她认识的一位法国老太太,已经住进了养老院并且得了老年痴呆症失去了部分记忆,当她问别人“我有过几个丈夫”而别人回答说“两个”的时候,她竟有点难堪的说“什么?只有两个?”
总之,法国人的爱情观一言以蔽之——“若为爱情故,世界皆可抛”。
我的法国朋友玛丽安娜在1977年与皮埃尔结婚,当时她刚刚离婚,获得了双胞胎女儿的监护权。她那年二十九岁,皮埃尔四十九岁。
皮埃尔的姐姐让娜提醒他,两人年龄差距太大,他很可能会被戴上绿帽子。皮埃尔表示,如果真有那一天的话,他会从可能的人选中为妻子找个合适的情人。
但玛丽安娜等不及皮埃尔为她找情人了。结婚十五年后,她爱上了同龄的法国人斯台方。斯台方和玛丽安娜竭尽全力保密两人的关系,但她被人看到过于频繁地出入斯台方的公寓。流言传到了皮埃尔耳中,他最初不愿相信,随后大发雷霆。他当面质问妻子,要求她在自己和情人问做出选择。玛丽安娜深爱着共同将女儿拉扯大的皮埃尔,但她正与斯台方处于疯狂的热恋中,左右为难的她无法离开其中的任何一个。最终,她请求皮埃尔的姐姐让娜帮助斡旋。
她可以维持婚姻,条件是每天四点到七点(周日除外)被允许外出,并不得过问原因。经过许多个小时痛苦而坦诚的交流,皮埃尔放下架子,接受了她的条件。他们的婚姻延续了十二年,直到皮埃尔病人膏肓,玛丽安娜尽心照顾他直到最后一刻。在真诚地哀悼过丈夫后,她搬到了斯台方家里。
我相信,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国故事。我认识所有的当事人,可以说他们极有尊严地履行了这一切。玛丽安娜从未向我或任何人说起过这个安排:我是从让娜处听说的。虽然他们圈子里的大多数人知道玛丽安娜和斯台方是情人,但从未有人会提起这点。所有人在表面上都遵循着上流资产阶级的准则。
玛丽安娜、皮埃尔和斯台方是如何在这种有悖传统的关系中生活的呢?我们在法国的哪段历史上可以找到此类行为的源头?我的思绪马上跳回到中世纪,想起了兰斯洛(Lancelot)和桂妮薇(Guinevere)、特里斯坦(Tristan)和伊索尔德(Iseult)等丈夫与情人分享同一女人的故事。经过《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等世界著名小说的演绎,这类情节今天已成为常规主题,但我们不该忘记的是,偷情作为文学主题是从十二世纪的法国开始流行的。是的,我们说的正是涵盖阿贝拉尔和爱洛漪丝真实生活历程的那个世纪。
在现实生活中,中世纪女性需要服从男性的权威,无论他们是父亲、丈夫抑或教士。
我们还记得爱洛漪丝如何服从她的叔叔和集老师一情人一丈夫身份于一身的阿贝拉尔的专断决定。在阿贝拉尔的指导下,她获得了性和爱的启蒙。在他的坚持下,她前往布列塔尼生下孩子,并将其留给阿贝拉尔的家族照料。尽管对婚姻持保留意见,她还是与阿贝拉尔秘密结婚,并在后者的要求下躲进了幼年时生活过的修道院。她甚至还在丈夫的命令下出家,尽管她对宗教职业毫无兴趣。即便如爱洛漪丝般出色的女性也要向男性权威屈服。这无疑是几乎所有中世纪女性的处境,无论她们是农民抑或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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