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企业法人因为资不抵债,可以向人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前,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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