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离婚时,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层面有三条:
1、民法典1091条,如果配偶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这些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民法典1092条,如果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挥霍、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在离婚时提出让他不分财产或少分财产。
3、民法典1088条和1090条,如果存在照顾老人小孩、包揽家务等付出较多的,有权在离婚时向对方主张家务补偿金。另外,如果你离婚时生活困难,在对方有能力付担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要经济困难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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