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是各种心脏疾病的终末阶段,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寿命。根据心力衰竭的严重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
1.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
2.Ⅱ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体力活动受到轻度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
3.Ⅲ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低于平时一般活动量时即可引起心衰症状。
4.Ⅳ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症状明显加重。
需要注意的是,NYHA心功能分级是基于患者的主观症状和日常活动能力进行评估的,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患有多种疾病的患者等,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心脏超声等客观检查对于评估心力衰竭的严重程度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出现症状加重或新的不适,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