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孩子的探望权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予以申请,包括探望的方式、探望时间、探望次数等。协议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起诉,由人院依法判决。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民事主体是不直接抚养方,而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直接抚养方若有阻拦行为,不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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