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判决书生效的时间:若为第一审判决的,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的第二天起生效,即当事人未提出上诉。若为第二审判决的,则生效时间就是人院判决之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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