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有效要件而导致无效的收养行为。收养无效的确认,可依诉讼程序,也可依行政程序。

法务时刻律师解答:

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不真实;

3、违反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

5、收养人未满30岁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血亲子女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差距不足40岁;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8、收养程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的有关规定。

法务时刻律师解析: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你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你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你出具的你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f28C2pWUgNQA1I.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推荐

  • 2024收养继子女申请书的最新范文

    收养继子女申请书的最新范文 _____________民政局: 我叫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妻子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居住在某地我夫妇经营餐饮业长达10余年,家庭收入状况较为可观,生活比较富裕。我夫妇自__________年_____月

    2024-12-11 04:00:46
    56 0
  • 如何收养未上户口的婴儿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024-12-11 03:59:15
    40 0
  •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收养人书写的收养申请。2、提供可以证明收养人经济条件的凭证,比如工资证明、银行流水等等。3、收养人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开具证据,收养人确实有收养要求。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6、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办理收养

    2024-12-11 03:59:14
    53 0
  •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1、收养人书写的收养申请。2、提供可以证明收养人经济条件的凭证,比如工资证明、银行流水等等。3、收养人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开具证据,收养人确实有收养要求。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6、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办理收养

    2024-12-11 03:59:14
    49 0
  • 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

    问题解答: 收养登记材料有:收养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与送养人签订的书面协议、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供出具有关其年龄、、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零

    2024-12-11 03:59:14
    41 0
  • 办理收养要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收养人书写的收养申请。2、提供可以证明收养人经济条件的凭证,比如工资证明、银行流水等等。3、收养人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开具证据,收养人确实有收养要求。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6、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办理收养

    2024-12-11 03:59:14
    65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