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团建”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观点吧。
现在,单位可能会组织员工进行“团建”活动(团队建设),或者旅游,或者两者兼有。那么员工如果在上说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
一、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参加单位组织 “团建”活动受伤,算工伤吗?
一般来说,单位组织 “团建”活动的目的,是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等等。并且一般是要求员工必须要参加的。所以,一般在这种目的单纯的“团建”活动中受伤时,很大可能认定工伤。(有例外)
三、参加单位组织“旅游”受伤,算工伤吗?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有可能是单纯组织旅游,有可能是旅游和团建相结合等等。在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
1.第一种是“一概而论”,员工只要参加单位所安排组织的活动受伤,就可被认定为工伤。
2.第二种是“区分性质”,需要对这种活动性质进行分析,即是否与工作职责相关”。只有活动确实与工作职责相关时,才能构成工伤。
3.第三种“明确旅游不算”,地方性规定明确规定旅游活动不属于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员工在旅游活动中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四、提醒与说明
一般现实中的争议点,大都集中在参加单位组织“旅游”受伤的认定情况。虽然上面说了大概的是否认定工伤的情况,但是并不绝对。在实践中有很多特殊情况,都是上面说的三种观点的例外。所以,还是要结合实际中的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关于具体认定较复杂,这里不展开细说)
对于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团建”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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