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篇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全面提升辖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4月17日,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持续发力,利用周末假日时间,深入辖区及xx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辖区村居,通过向群众发放防诈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惯用手段,向群众讲解如何识骗、防骗,让更多群众掌握反诈防范知识,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同时民警还告知群众对“不明电话不要接听、可疑短信不要回”,对微信红包、集赞领钱、刷单、网络转账等信息,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如遇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及时保护好个人财产、人身安全,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余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30余次,有效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和技巧,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2篇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网上刷单、网上借贷款、冒充qq好友、网上买游戏币、购物退款、购买保健品等,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全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县公安局整合刑侦专业力量,广泛动员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对电信诈骗开展多部门、全方位的宣传、打击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大型街面宣传8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专题讲座6次,通过抖音、微信等自媒体宣传800余次,拦截反诈预警100余次,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4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
针对我县电信诈骗的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防范意识。
二、积极开展反诈宣传。
针对高发诈骗手段,适时开展街面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的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并通过自媒体不断发布各类诈骗信息,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三、加大与银行、通信部门协作沟通,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
在银行、通信等单位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和客户随时提高警惕。并随时根据发案特点对各单位进行讲座培训,不断提高协作部门防诈意识,提醒能力,对于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防范打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了以“厅堂网点+社区”模式,扩大了宣传阵地,为防范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搭建良好平台。坚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制度措施的学习,及时转发身边查堵案例和上级行的风险提示。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及其他显著位置均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卡片,由大堂经理进行发放并逐一介绍防范诈骗知识;
柜面人员严格落实转账业务的提醒工作,做到观察转账客户的情况,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汇款用途、收款人情况及关系等,主动提示风险,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同时,我行利用各网点位置优势,在附近商超进行宣传。业务拓展人员深入周边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讲解,引导公众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在社区活动中,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总结出几类常见诈骗手段:通过电话告知电话欠费,邮包有毒或枪,社保卡被盗用等等借口,欺骗身份被盗,需转接公安,要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然后告知用户名密码或者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注意个人信息防盗等。
xx银行xx分行将继续强化日常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在做好为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通过服务客户、服务民生,切实保护公众客户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3篇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及家长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及时掌握有关防诈骗的技巧,抵制电信诈骗的发生,5月25日,张湾区炉子小学多措并举开展了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学校安全办传达了张湾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要求教职工及家属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达到100%,国家反诈预警宣传专线96110知晓率要达到100%,组织教职工签订拒绝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和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并进行反诈防骗知识测试。
二是学校各班举行了反诈防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通过播放学生喜闻乐见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一旦遇到可疑的电信、网络诈骗,不要泄露个人相关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电话与信息;不要给陌生人转账、汇款;采取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的方法处理电信网络诈骗,并及时与学校、派出所联系。引导学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骗知识和辨识诈骗技能。
三是学校通过各班家校群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关于防范典型网络诈骗致家长的一封信》,介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阐释如何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策略,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此外,学校还加大各种宣传力度:通过班升旗仪式、校园电子屏、宣传展板、班级家校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诈防骗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家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了识骗、防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构筑起一道防电信诈骗的坚固防线。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4篇
近日,鼎和保险贵州分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主题宣传活动,守护广大老年群体的“钱袋子” 。
推行“适老化”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鼎和保险贵州分公司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加强老年客户反诈防骗宣传,职场内电子屏循环播放反诈防骗宣教短视频,醒目位置设有各类宣教折页、电子海报等。同时,鼎和保险贵州分公司还大力推行“适老化”服务,在营业厅设立老年爱心沙发、放置靠垫、配备老花镜、热水、纸巾等,用于老年人休息。并设置老年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快捷高效为老年客户办理业务。
走访敬老院,情系老人心。贵州分公司党员带头走进修文县半边天敬老院,开展“反诈防骗、敬老助老”公益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帮助老年人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和_犯罪的了解,让老年人们远离此类侵财性犯罪行为。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5篇
为从源头上阻断_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提高民众的反诈知识,共建诚信和谐社会,近日,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积极参与了由人行南阳中支牵头组织,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的“断卡行动反诈宣传活动”,利用周末时间走进南阳理工学院进行反诈知识集中宣传。
为保障宣传活动效果,中信银行南阳分行提早进行充足的物料准备,制作内容充实的反诈知识宣传展板,以及“保障自身权益,拒绝买卖账户”“莫贪小利,误入歧途”等宣传折页。为了烘托宣传氛围,增加宣传广度,活动现场还精心准备了免洗消毒洗手液、抽纸等小礼品。
现场参加活动的有在校教职员工、大学生等,大家对本次银行业对民众进行出租、出借、金融账户等违法犯罪金融知识等反诈内容的宣传普及很感兴趣,一致认为对守护自身的金融信息及财产安全很有帮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将继续利用网点厅堂、室外电子屏幕,各种外拓活动,持续加强对社会大众新型网络金融诈骗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反诈意识,为保护人民群众金融财产的安全,创建和谐平安的金融生态环境继续努力。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6篇
【关键词】大学生;电信诈骗;高校安全教育;创新
近期,南京邮电大学准大学生徐某某遭遇电信诈骗,被骗去学费后突发心脏病身亡。随后又曝光了几起大学生电信诈骗受害案件,如“宋某某诈骗案”“揭阳女大学生诈骗案”等,这些案件的集中曝光显示了在传统安全教育下大学生安全防护意识薄弱的特点,因而进行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创新势在必行。
1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当前校园电信诈骗案件的新特征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以一种或者多种形式的诈骗手段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1]。目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校园电信诈骗尤为猖獗,并呈现出了一些新特征。第一,诈骗方式不断升级,欺骗性更强。传统的电信诈骗包括了冒充朋友借款、虚假购物网站、冒充公检法部门、发送汇款和中奖信息等方式,而近年来校园电信诈骗方式不断地升级,变得更具有针对性[2]。目前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个人的相关信息,了解到大学生近期的活动状态,通过伪装成与大学生财务相联系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诈骗。此类校园电信诈骗欺骗性更强,正如近期人们所熟知的冒充教育部门人员(准大学生徐某被骗)、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大二学生宋某被骗)、“航班取消/改签”信息(大二学生小文被骗)、植入病毒链接的信息、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诈骗,大学生本以为保密或安全的信息被泄露出去,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骗取钱财。最后,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来电号码、信息发送号码的更改,让电信诈骗如同披上了“羊”的外衣,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第二,诈骗金额大,危害性高。电信诈骗方式导致大学生经济上损失惨重,同时精神负担大大加剧。作为网购主体的大学生,其中部分人的银行卡开通快捷支付,并绑定了微信支付、QQ支付等,如此一来,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的风险增加。从目前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学生在经济上也遭受了巨大损失。近期几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其中出身农村的学生因此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增加。除了经济损失外,大学生精神上的打击也不可忽视。在被骗后,大学生往往表现出强烈的自责和悔恨感,严重者甚至导致心理障碍或者产生轻生的想法。可见,校园电信诈骗对师生的伤害之严重,影响之深远。
当前校园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安全教育存在着形式主义的问题。当前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停留在形式上,通常是在校园出现电信诈骗受害案例后,或者为了迎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而进行,这样的做法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一方面,这样的做法具有临时性、突击性的鲜明特点,不能将安全教育工作持续地推广下去,往往风平浪静后,安全教育工作也慢慢淡出视线;另一方面,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发生在事后,是事后的经验总结,其事后反思是“高、大、空”,不切合校园的实际情况,即便工作已经开展也难以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第二,安全教育的内容简单,案例陈旧。在涉及电信安全教育的内容上,高校没有系统的、专业的知识作为参考依据,往往凭借过往的经验总结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实际上,预防电信诈骗的安全教育工作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通信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主观经验总结往往是不系统的、主观的和片面的,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质,甚至可能起到误导学生的作用。当前在预防校园电信诈骗的方式上,往往采用相关案例分析,即对某一电信诈骗的案例进行,如果能够对大量的案例进行总结归类,不失为一个简单高效的方式。而实际上,这些案例通常是非常陈旧的,缺乏对案例的更新,毫无疑问,在不断升级的电信诈骗面前,这样的安全教育工作只是徒劳。第三,安全教育的载体单一,缺乏灵活性。目前高校安全教育的载体比较单一,不够生动和活泼。通常而言,传统的安全教育工作载体包括了开会议、黑板报、张贴海报、拉横幅等形式,但这些形式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首先,一些大学生在心理上对班会等形式有种特别的抵触情绪,只会听取一些与自身相关的内容,对于无关的内容往往置若罔闻,再加上有些学生心理自信度较高,认为自己具备较高的防范意识,不会遇到安全问题。其次,当代高校学生是标新立异的一代,他们追求时尚,往往对新奇的东西比较感兴趣,一些老套的、呆板的东西通常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效果上也事倍功半,收效甚微。第四,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显著。由于内容上的枯燥性和形式上的单一性,高校安全教育通常是一种被动式的教育。在进行教育时,经常使用“你应该……”“你不该……”等强调式的语句,这样可能使学生感到压抑,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甚至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最终导致当前安全教育工作的效果不够理想。另外,被动式的教育往往使学生不能深刻地领悟问题的实质,安全教育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2基于电信诈骗的新特征,丰富高校安全教育内涵
珍爱生命,加强生命安全教育
笔者通过选择百度作为搜索引擎,以“大学生”、“电信诈骗”和“自杀”三个词汇作为关键词,进行了百度网页的搜索,结果显示找到相关结果为131万个,通过对内容进行分析,发现特别是近期山东理工大学大二学生宋某遭遇诈骗自杀、广东准大学生蔡某遭遇诈骗跳海自杀等事件被媒体曝出后,引发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件被揭露。在为这些大学生悲惨结局感到不幸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轻视生命的价值,忽视生命的意义,这是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时放弃生命的原因;紧急关头,大学生缺乏人生安全意识,这一情况必须唤起我们的警惕[3]。当前社会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频发、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当代大学生承担挫折的能力也在下降;学生作为电信诈骗案件发生的高危人群,电信诈骗已经开始威胁当代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已经刻不容缓。长期以来,高校忽视了生命安全教育这一环境,导致大学生生命观的缺失,没有了对生命的极度渴望和生命力的尊重。高校对大学生进行人生安全教育,显示了对神圣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完善大学生的人格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应加强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积极探索符合大学生身心发展的思路和方法,建立起正确的生命观。
宣传正确的法制观,杜绝投机取巧
整理校园电信诈骗的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由于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希望通过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大学生,他们也成为校园电信诈骗的主要受害者。通常而言,一些大学生存在着一些投机取巧的想法,或者迫于考试/考取证书的压力,他们抱着投机取巧的想法去买一些所谓的“真题”“证书”,结果不言而喻;同时这些学生由于缺乏法制意识,认为是自己的事情没有伤害他人,甚至冒险作弊,触犯法律,对此类学生进行适当的法制观教育刻不容缓。高校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使之了解与自身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电信诈骗就是抓住了大学生投机取巧的想法,利用他们淡薄的法制意识,甚至以违法的方式满足大学生的诉求。一旦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此类行为产生抵触心理,凭借自身努力、脚踏实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强化心理安全教育,增强心理素质
当前,遭遇电信诈骗后的大学生选择结束生命或者诱发各类疾病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分析这种现象的发生,大学生较差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是发生这种现象的主因。电信诈骗引发的经济压力、心理创伤等很容易突破大学生的心理承受极限,引发心理安全问题。再加上当前大学生的心智发展还不成熟,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出悔恨终生的选择;因而,高校应针对当前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开设相关课程增强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意识,杜绝类似的事件发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可以帮助大学生减少心理脆弱诱发的身体伤害,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大学生增强内心健康的重要保障。通过强化心理安全教育,有助于大学生获得较强的心理素质,增强了自身自我调节的能力,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消除不良心态的产生,进而杜绝了因为心理素质较低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正确使用个人信息,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当前正处于信息时代,大学生作为接触网络最频发的人群,由于泄露信息而引发的各种财产损失的案例不可胜数,导致此类问题的原因在于大学生对于个人信息的滥用。简单来说,大学生注册相关的网页,预留的个人信息往往会通过无良的运营商转手卖给诈骗团伙,或者大学生由于粗心上传了一些个人的资料等,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当前高校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高校信息安全的教育在于增强大学生的信息保护能力,通过规范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信息使用,避免在没有安全认证的网站上进行注册等操作,不上传个人的私密信息,增强防范意识,从而有效地避免由于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案件[4]。
3积极探索高校安全教育的新方式
创建生动活泼的高校安全教育课堂
近几年,高校陆续开设了安全教育课堂,但目前课堂内容陈旧、形式刻板,学生并没有积极主动学习的兴趣。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升安全教育课堂的吸引力:1)依据学生求知的特点进行备课。抓住当代大学生认知的特点,充分结合大学生身边的实事,以案例现身说法,引发学生的充分讨论;2)授课方式要创新。高校应充分利用多媒体的作用,授课方式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形式展示出来,营造形象生动的授课内容,吸引大学生的兴趣;3)应增强课堂师生互动。传统的授课方式忽视了师生的互动,大学课堂作为知识的交流平台,不应该拘泥“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方式,分组讨论、师生讨论等形式更利于大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高校安全教育也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安全教育的宣传[5]。高校可以借鉴以下几种安全教育的做法:1)利用“安全教育微课程”进行宣传和推广。大连女子职业中专打造的“互联网+安全教育”新模式下的安全教育宣传体验系统,正是结合当前最前沿的宣传载体,生动活泼的内容,便捷的互动,极大提高了高校学生的兴趣;2)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微电影大赛”激发大学生参与。通过鼓励学生自主拍摄相关视频,让学生把自身对安全教育工作的理解转化到视频作品中去,加深他们对安全事故的理解。另外,由于以大学生作为微电影的主视角,更能激发大学生的观看热情,将获奖的微电影作品放在校园官方平台或校园公共区域循环播放,可以起到了极佳的宣传效果;3)利用“新浪官方微博”和“微信官方订阅号”进行宣传和推广。高校学生有爱看手机翻阅新闻的习惯,利用高校安全教育的官方微博或者微信订阅号,及时案情通报,推送安全教育知识,不失为简单高效的方式。
将安全教育纳入到学分体系中来
将高校安全教育纳入到学分体系中来,是推动高校安全教育“日常化”的一种有力措施。如北京林业大学率先将大学生安全教育引入大学课堂作为基础选修课,共10课时占1学分,课程主要以防火、防盗、安全逃生为主要内容。无独有偶,上海大学也将安全防范教育纳入正式课堂,共20课时占2学分,课程涵盖了消防逃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10个方面的内容,课程新奇有意义,吸引不少学生进行选修学习。另外安全教育结课时也十分严谨,如果不能通过则不能顺利毕业,这也让大学生不得不花费足够的时间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安全知识的储备,提高其危机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对于大学生应对社会复杂问题有着极大的帮助。
构建高校安全教育的“家—学校—社会”联防体系
高校作为安全教育的主体,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安全事故的预防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大学生的家庭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预防安全问题上,在准大学生接到录用通知伊始,高校应开始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留下相互的联系方式,并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简单培训,遇到相关问题或学生有异常状况发生时,应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同时,高校也需要与_门加强联系,获得_门的专业指导以及最新的安全问题案情通报。在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应对上,即当大学生发生相关安全问题时,高校应及时与其父母和_门取得联系,持续地将安全事故的发展情况予以通报,最大程度挽回安全事件产生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胡向阳,刘祥伟,彭魏.电信诈骗犯罪防控对策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90-98.
[2]秦帅,陈刚.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侦查研究综述[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5(3):36-40.
[3]李婷婷.简议大学生的生命教育问题[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4(4):152-154.
[4]肖红光,谭作文,周亚卉.论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教育[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4):30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7篇
为贯彻落实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和团委对于防范电信网络宣传周的活动要求,增强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意识,使同学们认清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性,及时识别诈骗伎俩,计科x班各班委积极宣传,同学们也积极参加(制作宣传海报)并于3月11日在xx楼xx举办“青春安全伴我行”主题班会。
此次班会由班长xx主持。首先,班级同学集体观看防诈骗专题微电影《不要上当》,并由此引入关键字--网络诈骗。其次,班长通过PPT向同学们展示了网络诈骗的种种现象及原因,生动形象地告诉大家如何预防诈骗。接着,同学们以抢答的方式指出校园内常见诈骗方式,由班长最后总结。最后,参加制作海报的'同学在讲台前向大家展示自己的作品,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4幅优秀作品并在班级群相册展示。最后,xx,xx等4位同学的作品获得大家的一致认可,团支书向这4位同学颁发奖品,此次“青春安全伴我行”主题班会圆满结束。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8篇
6月29日是全国反欺诈宣传日,今年支付清算协会的宣传主题是“守护老幼,远离欺诈”。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和手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少隐患,不断更迭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给社会公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群众反欺诈意识,我行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宣传主要通过支行员工统一转发当日公众号推送的反欺诈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线下宣传主要包括在厅堂向前来办业务的客户讲解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及应对方法,并引导客户积极参与知识竞答。此外支行还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安排专人走进附近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反欺诈安全知识宣传折页,详细介绍各种电信诈骗的案例,目前,电信诈骗的形式主要包括:高额收益的理财欺诈、保健品销售欺诈、谎称亲友出事的欺诈、抵押房屋理财坑人、网络招聘“保证金”套路、“校园贷”连环套等,通过进社区宣传与客户开展互动,增强客户防诈骗意识。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行宣传了各种诈骗的防范要点,提高了群众的反欺诈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获得大家一致好评。我行将始终致力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不懈地履行公众反欺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让我们擦亮双眼,一起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防火墙牢筑心间。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9篇
10月以来,该厅以“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为主题,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敬老月”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活动,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8件,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450人次,帮助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活动期间,各市县司法局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活动。海口、三亚、儋州、万宁、定安、澄迈、保亭等市县司法局深入社区、街道、乡村、敬老院、公园等地,面向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悬挂“反诈防骗、敬老助老”横幅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和普法宣传。
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还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例,针对以赠送、推销康养产品为幌子,让老人扫二维码进行诈骗等几种常见的诈骗方式,组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反诈防骗知识讲座,切实增强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的能力。
活动期间,各市县司法局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2022年海口市“敬老月”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法规,详细介绍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和申请流程;五指山市司法局依托“五指山普法”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知识,通过发布涉老诈骗的风险提示、预警信息、法官说法等形式开展老年人反诈宣传;定安县司法局利用“定安普法”公众号宣传《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海南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各市县司法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助老设施设备,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业务,指导和帮助老年人借助无障碍浏览功能,使用海南法律服务网、海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12348海南法网App,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操作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机和无人律所等。各市县司法局还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预约服务,进一步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0篇
对于虚假链接钓鱼方式,支付平台目前采用的防火墙包括时间戳、确认正确的域名、设定交易时间敏感值、确认过滤支付来源的网站等。时间戳是指在支付的各个环节中添加时间记录,当时间隔超过预设范围时,订单无效,无法支付,需要重新生成订单完成支付。并且,当支付来源网址与商户在支付平台登记的IP不一致时,交易也会被阻止。
对于木马病毒这种更加隐蔽高端的手段,支付平台一般采用加验证码和二次确认等方法,识别人工操作和木马的机械操作行为。这样的方式会影响用户的便利性,但对打击木马型钓鱼有明显的效果。
因此,网络购买者们在购物时不要抱怨支付平台的麻烦验证程序。这些都是他们为了保护你的权益而设定的措施。另外,必须慎重面对网上的低价商品信息。例如,免费发送,价格非常奇怪。特别是非正规的网络邮购平台,也有通过QQ邮箱发送的链接。这里往往包含了一些钓鱼链接,一旦登陆后输入了自己的信息,很容易就被盗取了。一般来说选择正规的电商网购平台,使用如旺旺这样的安全聊天工具会好很多。
此外,网友们还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不要向他人透露本人的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在线电子商务服务。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1篇
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全省住建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严密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扎实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现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密筹划部署。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启动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x市20xx年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考评的重点内容。同时,迅速成立了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区城管执法局和委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印发了《x市城管执法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23日下午召集各区城
管执法局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项行动部署会,对打击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均出台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6月15日至24日,结合市第二季度县市区城市管理成效考评工作,成立考核专班,对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专项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城管部门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在全面利用所属城管驿站、道路桥梁以及市政设施宣传栏、LED屏刊播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外,积极发挥城管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沿街门店、单位持续刊播反诈标语,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动员干部职工充分结合“下查解暖”、日常巡查、志愿服务等工作积极入户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引导行动。三是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相关新闻报道。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城管执法队伍累计开展现场宣教活动x场,印发宣传手册x余册,组织沿街门店利用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刊播宣传标语x余处,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相关新闻报道x篇。
(三)强化措施,全面清理整治。结合全市“大清扫、大清理、大清洗”洁城行动以及城市管理日常检查巡查,组织城管执法人员以主次干道、游园广场、市场周边、小区门口等老年人聚集地为重点,全面对违规张贴养老产品行为进行排查清理。截至目前,累计出动x人次,清理相关广告x处,主次干道、游园广场、市政设施等公共场所基本上无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现象。
(四)加强联动,积极收集(移交)线索。一是专项行动开始后,我委第一时间公布“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问题的'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注意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截至目前共向_门提供问题线索x起。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组织刊播反诈标语上,新闻宣传报道数量较少。
(二)线索排查不够深入。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对涉诈问题的关注度和敏感度不高,向相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数量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委将以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会议精神为指导,持续强化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快速推动我市城管系统专项行动成势见效。
(一)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巡查执法行动,组织各县市城管执法局利用野广告治理“追呼”系统,从严打击乱张贴行为,根除违规张贴涉养老宣传广告行为的生存土壤。
(二)提升宣教质效。一是结合主题党日、下沉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进小区、进家庭,面对面地向老年人进行宣传引导。二是加强新闻报道,加大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的收集力度,积极向各级主流媒体投稿。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2篇
根据xx市教育局文件精神,xx市xx小学于xx年9月至12月期间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大队部、总务后勤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阵地,全方位、全覆盖宣传,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一、活动举措
1.积极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向师生宣传。通过周三红领巾广播电台向全体教师学生、班主任宣传网络诈骗的犯罪的重要性。班主任再通过班会活动,向学生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通过黑板报、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广泛的传播。通过国旗下讲话进行重点宣讲。师生受众共计1200余人次。
2. 加强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致学生家长书》,618份,覆盖率达到100%,并告知每位家长认真阅读。
3、通过家校通工作平台发送“xx防诈骗”微信公众号,要求全体教师、家长关注该公众号,共计发送668人次。全师教职员工54人已全部关注该公众号。
4、邀请法制副校长xx、xx来校为全体教师进行电信防诈骗宣讲,参与教师46人。
5、在学校主要出入口、电话机等部位张贴防诈骗宣传贴,共计张贴各类宣传贴20张,悬挂宣传横幅2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6、加强防范工作长效措施。发挥学校这块特殊阵地,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切实加强对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活动成效
通过积极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和防范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了防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形成了校、家双方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防范合力,共同遏制电信诈骗的犯罪的蔓延态势,确保学生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3篇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在第一时间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德育处、校安办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通过全方位、全覆盖防范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舆论氛围,有效减少防控工作的死角漏洞,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措施
1.积极利用校园广播向师生宣传。
x日通过校园广播向全体教师学生、班主任宣传网络诈骗的重要性。班主任再通过班会活动,向学生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
2.加强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
x日下午发放《警民携手共防诈骗——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覆盖率达到100%。并告知每位家长认真阅读。加强对重点人群防骗宣传。对早出晚归不太关注新闻宣传的老人、农村学生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等易受骗人群的防范宣传,提高大家的防骗意识。
3.加强防范工作长效措施。
发挥学校这块特殊阵地,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切实加强对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我校通过班会宣传教育及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班会教育,积极宣传了防范电信诈骗和防范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了防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形成了校、家双方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防范合力,共同遏制电信诈骗的蔓延态势,确保学生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4篇
保险欺诈现状及反保险欺诈机制建设的思索从保险业的历史看,保险欺诈始终是影响保险业健康进展的毒瘤。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市场化的大趋势下,随着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不断创新和信息技术的快速进展,保险欺诈也呈现出专业化、团伙化、虚拟化、简洁化等特征,防范保险欺诈风险已成为现代保险经营与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我国保险业进展的进程来看,防范保险欺诈风险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自发、零散状态。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反保险欺诈机制,已成为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保险欺诈概述
(一)保险欺诈的界定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xx年发布了《预防、发觉和订正保险欺诈指引》,该指引将保险欺诈定义为“欺诈实施者或其他当事人猎取不诚信或不合法的利益的一项作为或不作为,并将保险欺诈类型分为内部欺诈、保单持有人欺诈和中介欺诈等。此外,还依据保险欺诈是否属于事前谋划,将保险欺诈划分为机会型欺诈和职业型欺诈。目前,我国对保险欺诈尚未形成一个明晰而统一的定义,大致可分为广义欺诈、一般欺诈和狭义欺诈。
广义欺诈实质上包含了保险过程中一切不诚信行为。包括:一是假借保险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经营类的假机构,合同诈骗类的假保单、非法集资等。二是签订、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如误导宣布传达、误导销售,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诈骗保险金类的骗保骗赔行为,以及不履行照实告知义务等。三是保险经营过程中各类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保险机构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应收、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保险从业人员侵占、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般欺诈主要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欺诈行为。包括:对保险公司的欺诈和对保险消费者的欺诈。如,投保时不照实告知,出险时有意隐瞒可能导致免赔的缘由等。狭义欺诈主要指针对保险人的欺诈。包括投保人、保单持有人和保险中介对保险公司的欺诈,通常称为“保险诈骗。如为了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缘由或者夸大损失程度;有意造成保险事故等。
从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经营和监管的状况看,保险欺诈主要指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集中于“三假类案件,即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而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利用保险业务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暂不属于保险欺诈范畴,应由其他法律法规来规制。本文重点争辩争论以“三假行为为代表的保险欺诈行为,这些行为的主体,或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或涉及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涉及第三方。
(二)保险欺诈的危害
1.保险欺诈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
在第三方为主体的保险欺诈行为中,假机构、假保单等欺诈行为不仅直接骗取了保险消费者的保费资金,还造成保险消费者失去获得合法保险服务的机会,对保险消费者极有可能造成或有损失,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责任需兑现时,消费者无法获得保险金。这种情形一旦消逝,对保险消费者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2.保险欺诈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由于假赔案类的保险欺诈大量存在,保险公司为了维持稳健经营,总是将这些额外的损失通过提高保险产品的价格来转移经营风险。美国反保险欺诈联盟的有关数据表明,仅1995年,美国因保险索赔欺诈的支出就高达853亿美元,相当于每个美国人为此支出美元。欧洲保险人联合会(CEA)估量25个欧洲国家中涉及保险欺诈的金额至少达到80亿欧元,相当于其年保险收入的2%;1999年,英国保险人协会(ABI)认为%的保险赔款支出(约亿欧元)为欺诈者所得,导致每个被保险人为此多支付了4%的保险费。
3.保险欺诈侵蚀了保险公司的效益,甚至危及其生存。据美国的一项统计,美国1969年至1990年之间倒闭的302家保险公司中,30%是由于防治保险欺诈不力。保险欺诈案件的犯罪数较高,世界各国对保险欺诈案件的数量并无精确的统计。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阅历估量,保险欺诈约占保险赔付总额的10%~20%。由此保守推算,每年我国保险业因欺诈案件形成的损失达400亿元。
4.破坏了保险市场的秩序,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保险欺诈破坏保险行业和经济金融秩序、损害社会信用、败坏社会风气。为骗取保险金,不惜铤而走险,谋害被保险人,还将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具体看,利用假机构、假保单进行欺诈,实质是非法经营,而且不用兑现任何保险责任,对合法保险机构的正常经营将造成极大的冲击。同时,这类骗取保费的欺诈案件增多,使社会公众对正常的投保心存疑虑,破坏了行业的形象。
(三)反保险欺诈的意义
1.反保险欺诈是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客观需要。从爱惜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开展反欺诈的首要目的就是要维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财产平安权,保证保险消费者保费资金平安,以及正值获得风险保障的权利。
2.反保险欺诈是提高行业抗风险力气的重要途径。欺诈活动暗流汹涌,损失巨大,是中国这样的新兴保险市场不行忽视的风险因素。对欺诈风险做到可知、可控,关系重大。扎实有效地开展保险业反欺诈,挤压不正常的理赔支出,既有利于保持保险资金的充分性,又能够促进保险公司经营数据更加真实、透亮,管理更加精细化,使大数法则的基础更加牢靠,保险公司可以更加精准地识别、分散风险,增加抗风险力气。可以说,反欺诈是保险公司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一个较好的切入点,也是当前保险行业转变进展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反保险欺诈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支撑。建立有效的反欺诈机制,快速地甄别赔案的真伪,有利于缓解防范赔款漏损与缩短理赔时间之间的冲突,提高理赔效率。同时,可以削减因虚赔、滥赔导致的成本推动型费率上涨,增加保险产品的竞争力,也增进了消费者福利。另一方面,反欺诈技术融入保险业务流程,强化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微观基础,而且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具有循环累积、收益递增的特点,在扩大社会效益方面具有树立行业公信力、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征,对保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4.反保险欺诈有利于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世界各国保险监管实践来看,反欺诈监管已经成为各国保险监管的重点内容。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原则第27条明确提出:“监管机构应要求保险公司和中介选择实行必要措施,预防、发觉和处理保险欺诈,并且发布了《预防、发觉和订正保险欺诈指引》,指导监管机构如何开展反保险欺诈监管工作。美、英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其保险监管部门都设有特地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国际和国内反保险欺诈工作实践反复证明,加强反欺诈监管,可以更好地爱惜消费者利益,更好地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更好地缔造保险业进展的环境,有助于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更有利于提升保险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当前我国保险欺诈的现状
20xx年7月,_以打击“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为重点,拉开了系统地开展反欺诈工作的序幕。通过专项治理,全行业共发觉和查处各类假冒保险机构案件32起,各类假冒保单20万余份,各类虚假赔案余件;向公安机关移交并已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三假案件149起,部分案件已经法院判决,追究了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初步遏制住“三假案件高发的势头。近年来,非法经营和合同诈骗类的欺诈行为基本得到了遏制,假机构、假保单类案件几乎绝迹。当前的保险欺诈行为主要为保险诈骗类,尤其是车险业务面临较大保险诈骗风险。从保险欺诈发案的状况看,当前保险欺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机会型欺诈在车险、健康险、政策性农险领域较为普遍。由于这些业务出险概率大,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力气不足,一些客户存在挽回历年投保“损失的心理,往往选择实行夸大损失或诊疗费用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超额索赔。在个别地区甚至形成了专为机会型欺诈“服务,制售假病历、假责任认定书的骗赔产业链。二是职业型欺诈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较为活跃。少数不法人员以地缘、血缘关系为纽带,有组织、有方案地实施保险欺诈犯罪。苏、浙、沪等地就存在以车险诈骗、制售假保单等为生的犯罪团伙。
20xx年破获的宁波车险“碰瓷团伙诈骗案,诈骗团伙成员均为同乡关系,在受害车变道或违章之际有意碰撞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三是保险欺诈活动与保险公司管控薄弱相互交织。部分保险公司重业务规模、轻风险防范,核保不严、标的查验不到位,确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如少数保险机构查勘不准时,为欺诈者伪造现场、伪造证据留下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部分保险公司稽核审计、移送司法等事后监督和惩处机制不到位,致使违法违规者未付出应有的代价。更有甚者,极少数保险机构为争抢业务,恶意虚构赔案。如20xx年人保财险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制作假赔案,套取赔款万元用于赠送玻璃破损险。四是欺诈案件处置难度增大,追逃追赃减损存在确定困难。如列为20xx年_与_联合督办的王某、鞠某交强险假保单案。犯罪嫌疑人制作假冒某产险公司内蒙古、山东分公司的交强险保单在江苏境内销售,数额上万份。因犯罪嫌疑人跨省作案,追逃难度较大。另一方面,部分欺诈案件发生后赃款、赃物去向不明,追赃减损难。在涉保非法集资、制售假保单类欺诈案件处置过程中,保险公司出于维稳需要往往垫付资金,但大多难以追偿。如新华人寿湖南永州中心支公司李志勇、吕湘荣假保单案,涉及假保单千余份,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虽然法院已判决,但公安机关仅收缴了两台汽车和部分办公用品,公司垫付的款项无法追偿。五是跨境欺诈案件在东南沿海开头消逝。近年来,一些台湾居民在台湾投保后,在大陆制造意外损害或死亡的保险事故,再向台湾保险公司索赔。如20xx年11月,台湾居民胡某断掌案,经福建警方侦查,系自伤自残行为。据台湾方面反馈,胡某在福建莆田探亲前曾投保保险金额约新台币3000万元的巨额保险。
三、保险欺诈的成因分析
(一)公司内控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识别技术和管控机制,是保险欺诈案件多发的诱因一是机构缺位,力气整合不够。保险欺诈案件种类多,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而大多数公司没有特地的反欺诈机构,承保、理赔、客服、审计等部门在防范欺诈方面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反欺诈机制。二是“宽进严出经营理念的影响。大部分保险机构在承保阶段对重复投保、超额保险、是否具备可保利益等关键信息审核不严,导致骗保骗赔的道德风险增加。三是缺乏必要的风险识别技术支持。比如缺乏公民身份查询等信息系统,不能准时查证机动车辆和驾驶证、医疗就诊等方面的信息,导致一些诈骗团伙长期作案但难以发觉。尽管公司核保核赔实现了分级管控,但很多保险公司尚未配备特地的反欺诈信息识别系统,无法准时有效识别可疑案件。四是关键岗位的人员管控薄弱。如核保、理赔等关键岗位员工与犯罪分子内外勾坚固施骗赔,损害公司利益;销售人员诚信管控薄弱,少数营销员利用高息假保单进行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
(二)惩治保险欺诈的法律法规滞后于案发形势,不利于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查处,是保险欺诈案件的外因一是立案难。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单证未纳入“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的范畴。《刑法》第177条、第178条等条款,对伪造、变造银行票证、信用卡、有价证券等银行、
证券业的“假单证行为都有明确的立案追溯标准,但对“假保单的立案追溯标准没有明确。公安机关认为保单不属于金融票证,不予立案。另一方面,保险诈骗罪系特定行为主体、选择实行法定的手段形成的既遂犯,但对于其他行为主体、选择实行其他手段、未取得赔款的保险诈骗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不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二是取证难。尽管《保险法》第155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但是在某些案件,尤其是在业外单位或个人涉嫌欺诈的案件调查过程中,保险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取证时时常会遇到很大阻力,往往要争取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协作才能顺当完成取证和查处。三是量刑难。《刑法》针对保险犯罪所确定的特有罪名仅“保险诈骗罪一项,相关的罪名也很少,许多破坏保险管理秩序的行为只能以非法经营罪、一般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等一般罪名进行惩治。如“假机构和部分“假保单案件。特别是在少数“假保单案件的量刑上,一些单纯制造假保单而缺乏证据证明存在销售牟利的行犯难认定为犯罪,多数销售假保单的案件也只能以实际犯罪所得计算犯罪金额,以致此类危害国家保险管理秩序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三)缺乏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和协作机制,为保险欺诈“缔造了确定的作案空间一是目前我国保险业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不能满足打击保险欺诈活动的需要,不利于防范超额保险、重复投保、多家索赔等行为。尤其在承保、理赔信息共享方面,除少数省份建立了车辆信息平台外,大部分地区还处于空白。各保险公司往往只把握各自客户和标的信息,恶意投保人可能通过更换保险人的方法来达到重复欺诈。二是缺乏广泛的行业内部协作。各保险公司打击保险欺诈工作多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行业内部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类似的“黑名单和综合评估信息没有在同业间共享。大量假赔案只能依靠知情人举报和公司内部核查发觉,通过行业信息共享发觉的极少。
(四)保险消费者识假防假力气意识不够,给保险欺诈以可乘之机
一是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学问相对匮乏,对保险产品的.属性、条款不生疏,投保观念不成熟,过度关注投资回报和收益率,投保理念偏离了保险的核心保障功能,简洁受到高息利诱而卷入涉保非法集资、假保单。二是保险消费者对所购保险产品真伪辨别不清,不知如何查询保单真伪、理赔状况等重要信息,加之造假者的造假技术日益先进,简洁上当受骗。三是消费者风险意识差,对利用保险进行诈骗没有防范意识,有的甚至任凭把个人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四、当前我国反保险欺诈与IAIS反欺诈指引的比较
(一)关于保险欺诈的界定问题
如前所述,IAIS在反欺诈指引中明确地将保险欺诈界定为: 欺诈实施者或其他当事人猎取不诚信或不合法的利益的一项作为或不作为。其主要类型包括内部欺诈、保单持有人的欺诈和保险中介欺诈三种。其中,内部欺诈包括:公司员工侵占客户资金、挪用公司资产、虚列费用、窃取公司信息、伪造赔案和商业贿赂等案件。虽然目前_对保险欺诈没有明确的界定,但从20xx年_组织开展的以打击“三假为重点的反欺诈状况看,保险欺诈主要指利用保险单证或保险合同,通过虚构事实、编造虚假材料诈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从作案手段看,主要包括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三类,从涉案人员看,主要包括业外诈骗和业内诈骗两种。其中,业外诈骗包括非法经营的假保险机构、以骗取保费为目的的假保单、以诈骗赔款为目的的假赔案等;业内诈骗包括从业人员利用保险单证诈骗投保人保费的非法集资、以骗取赔款为目的的假赔案等。由此可见,在保险欺诈的界定上,我们与IAIS的界定有确定的差别。IAIS界定的保险欺诈主要是针对保险人的欺诈,未将针对被保险人的欺诈纳入保险欺诈的范围,如非法从事保险业务(假机构)或未获公司授权从事保险活动(假保单)等。而我们在监管实践中对保险欺诈把握,既包括对保险人的欺诈,又包括对被保险人的欺诈,但对虚假费用等内部欺诈未纳入保险欺诈的范围,一般将此类行为作为违规问题或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随着保险欺诈的不断演化,国际上有些国家也开头把非法经营或未获得保险公司授权从事保险活动列入保险欺诈的范畴,依法予以打击。如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通过立法将非法经营的假保险机构和假保单列入了保险欺诈的范畴。
(二)防范欺诈风险的制度支配
IAIS在反欺诈指引中,对防范欺诈风险的制度支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首先,明确了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在反欺诈中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评估公司自身的薄弱环节,并辅之以行之有效的制度、高效的流程和完备的内部控制,以防范和化解欺诈风险。监管机构应当提出对保险公司加强内控管理的监管看法,并督促其在内部把握体系的薄弱环节选择实行最恰当准时的补救措施等。其次,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系统的制度和必要的措施来防范欺诈风险。如建立员工反欺诈培训制度、疑似欺诈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成立特地的部门统一管理欺诈风险,编发道德行为手册,加强入职遴选、在岗履职检查和内部审计,强化理赔评估和中介业务的管控等。第三,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责任。要求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监管资源,制定防范欺诈风险的指引,采取风险导向型的方法来监督保险公司化解欺诈风险,并向立法机关提出防范欺诈风险的建议。从目前国内保险经营和监管实践的状况看,在防范欺诈风险方面,监管层面建立了司法案件报告制度,要求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各保监局准时报告各类欺诈案件,定期汇总分析案件风险;建立了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欺诈案件的问责;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制度,与_联合印发了《加强协调协作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会商_出入境管理局后印发了《关于规范阻挡保险领域案件责任人员出境工作的通知》;以《稽查状况通报》为平台,准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典型欺诈案件,提示欺诈风险;为防范公司员工和营销员侵占、挪用保费的风险,推行了零现金制度和见费出单制度等。在公司层面,各公司在核保、核赔、财务核算、单证印章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欺诈案件查办、报告制度;有些公司的分支机构还主动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理赔环节的管控;有些公司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建立了防骗赔警务工作站等;有些公司主动与专业调查公司合作,加大了骗赔案件的调查力度。在行业层面,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车险信息查询平台,为发现和惩治保险诈骗缔造了条件。这些制度、措施的建立与实施,对全行业系统开展反欺诈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虽然,在公司管控层面、行业合作层面和监管方面,我们都有相应的制度支配,但与IAIS的反欺诈指引相比,还存在确定的差距。一是在公司治理层面,部分公司对欺诈风险熟识不足,未将防范欺诈风险纳入企业责任范畴,在公司发展战略中对如何防范欺诈风险没有具体的规划。二是在公司内部管理层面,大部分公司未能将反欺诈纳入全员培训体系,缺乏特地的部门统一管理欺诈风险工作,内部检举报告制度不健全,使用信息技术识别欺诈风险还不普及。三是在行业层面,欺诈信息共享和防范欺诈风险的相互沟通合作不够,缺乏统一、高效、全面的欺诈信息平台,仅局限于车险信息查询平台。四是在监管层面,缺乏特地的反欺诈指引,对保险公司反欺诈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和执行状况监管不够。五、构建科学有效反保险欺诈机制的思索近年来保险业开展了以打击“三假为重点的反欺诈工作,取得了确定的成效,部分公司将防范欺诈风险纳入风险防控体系。如太平洋保险集团启动了“垂直推动的反欺诈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平安财险着手构建立“三位一体的反欺诈机制。但大多数公司的反欺诈工作还处于零散、自发的状态。反保险欺诈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公共产品属性突出,具有外溢效应和非排他性,存在“搭便车现象,很难依靠单个保险公司单独完成;二是点多面广,有其简洁性和多样性,仅仅依靠行业本身也很难完成。世界各国反保险欺诈阅历也表明,建立“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欺诈机制,全面动员各方力气,共同打击保险犯罪,才能取得主动的成效。
(一)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反欺诈的主导作用一是系统、科学地规划反保险欺诈机制。监管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整体规划,明确监管者、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在反欺诈工作中的定位,针对非法经营类、合同诈骗类和保险诈骗类的欺诈行为,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责、工作机制及重点、实施步骤。二是做好反欺诈的协调工作。我国近三年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实践充分证明,联合公安、司法部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合作,是打击保险欺诈的有效机制。打击保险欺诈,需各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公安司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共同参预的跨行业的合作体系。三是指导保险公司有效地开展反欺诈工作。我国保险反欺诈工作起步时间晚,保险公司反欺诈工作有确定的自发性。同时,不同保险公司反欺诈工作水平有凹凸、推动前进进度有快慢,监管部门必需加强指导。
(二)引导保险机构加强欺诈风险管理保险公司是反保险欺诈的主体。一是明确管控责任。在管理层面,强化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反欺诈的责任和义务,增加公司治理层面的反欺诈风险意识。二是规范反欺诈流程。在操作层面,制定与业务、规模及性质相适应的欺诈风险管理政策,将反欺诈内把握度和流程掩盖到产品开发、承保和核保、员工聘请和离职管理、中介或第三方外包服务、理赔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三是加强资源配置。在组织机构建设、资金配备、人员支配、训练培训、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调查等方面,加强对反欺诈工作的投入。四是强化反欺诈的技术手段。学习借鉴国际反欺诈的阅历,建立各类欺诈行为的关键指标和数据分析平台,为欺诈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把握建立完备、牢靠的反欺诈信息系统。
(三)建立行业反欺诈合作平台
建立行业反欺诈信息平台和欺诈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共享信息包括从业人员不良记录、投保人、理赔申请人、受益人、中介机构和其他第三方的欺诈信息等。建立反欺诈专项资金,用于打击保险欺诈犯罪为目的的欺诈风险管理、举报奖励、组织开展专业培训、警示宣布传达以及反欺诈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协作协作机制
完善案件移交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案件联合督办机制,逐步健全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反欺诈合作机制。争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交流互训制度。完善与公安、司法、人民银行、工商、消防等部门的案件信息和执法信息通报制度。探究与医疗_门共同打击医疗健康保险骗赔案件的联动机制。
(五)加强反保险欺诈的争论与宣布传达加强欺诈风险防范的理论争论和学术相互沟通,探究适合行业进展实际的阅历和规律。主动开展反欺诈区域间合作,稳步推动前进国际间反欺诈交流,推动构建反欺诈区域监管合作网络。针对保险欺诈开展专题训练和公益宣布传达活动,强化消费者反欺诈意识和力气。
(六)建立健全惩治保险欺诈的法律体系借鉴国际阅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制定反保险欺诈的专项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的基础上,推动完善有关保险欺诈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扩大保险诈骗实施主体的定义范畴,重新确认保险诈骗犯罪要件和量刑标准,提高保险欺诈的犯罪成本。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5篇
电信网络犯罪社会危害严重,群众深恶痛绝,为此xx县公安局针对辖区实际,在强化打击治理的同时,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一、突出阵地宣传,筑牢宣传基础防线
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宣传。积极发挥派出所、警务站点多面广优势,在九小场所、企事业单位等人员聚集处张贴通告,以及结合真实案例,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解析诈骗手段,推广防范措施;二是加强银行预警提示宣传。针对受害人通过银行将钱款转存犯罪分子账户这一环节,紧紧抓牢金融网点这一终端防线,严密防范,最大限度将诈骗案件堵截在银行终端。才坎诺尔派出所在银行大厅、ATM机张贴《防骗警示》,以此提醒前来汇款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指导银行工作人员加强网点巡视及防诈骗宣传工作,有效提高金融网点发现可疑、及时防阻、与警方通力合作的能力,全力守牢防范诈骗的最后一道关口。
二、围绕重点宣传,提升宣教防范质效
一是对容易受骗的群体进行重点宣传。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文化程度低、占便宜心理强、辨别能力差等特征,确定农民工、暂住人员、妇女等群体,宣传工作对应靠前、贴身,确保宣传效果深入人心;二是进校园对在校学生进行重点宣传。深入辖区中学校,针对校园贷、网上兼职、网购、介绍工作等校园常见网络电信诈骗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
三、拓宽宣传渠道,延伸防范宣传触角
一是突出宣传资料覆盖。专门制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小常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通告等一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各银行网点、商业门面、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宣传;
二是突出警民互动交流。民辅警面对面向群众宣讲防范知识,着力提高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惕性;
三是突出平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警民微信交流群、抖音平台等常规防范宣传,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和伎俩,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广泛宣传防电信诈骗知识,发布诈骗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6篇
反诈防骗宣传主要包括网络电信诈骗高发原因,诈骗的甄别方法、预防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1、在校园内悬挂反诈防骗的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宣传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进行集中宣传,重点突出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类型、危害。
2、发挥教育主体作用,通过“预防诈骗”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展览等形式,帮助师生了解并掌握反诈防骗的基本知识。
3、发挥校园网、广播、电子屏等载体作用,引导师生增强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营造反诈防骗的良好氛围。
4、把反诈防骗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教育,提高师生防诈骗意识。
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班级“家长群”作用,确保辐射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帮助学生家长了解反诈防骗的基本知识,提醒学生家长提高防骗意识。
6、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反诈防骗宣传工作将纳入学校平安建设的范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明确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反诈防骗宣传活动顺利展开。
7、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将反诈防骗进校园工作同“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防骗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7篇
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
六安分公司在全市开展打击信息诈骗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省公司、通信管局和市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活动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公司党委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基础,本着行业部门技术业务特征为着力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迅速有力,采取有效的打击办法与技术措施,全面落实了打击治理活动,竭力推动了活动有效开展,效果显著,成绩裴然。
一、党委重视、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贝学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组;为有效开展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综合治理有效性和组织保障,及时转发并制定了具体的打击信息诈骗行动方案与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和政发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行动方案要求,规定内容不走样,在自主安排的内容中,我们措施紧密结合通信信息支撑和技术优势,做出了既有行业特征进行治理,又通过对典型信息犯罪作案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各技术业务部门主动出击,紧密跟踪,密切注意往来通信业务进出入端口,业务异常变动,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汇总汇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有预案,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
二、技术优势,追根求源。
公司打击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技术特征,各司其职,突出特色,一旦发现犯罪嫌疑及时报告打击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整理信息,找出犯罪信息依据,对有犯罪嫌疑,证据确凿,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及早防范,保障信息安全。
三、积极配合、整体动作。
各部门通力协作,互通有无、制定防范技术方案,整合资源,落实责任,网运部整合后端技术支撑部门的优势力量,探求从技术手段,刨析可疑信息、大批量信息,从中研究其异常来源和批量分析,并通过网络优势,判断信息策源地,判断信息始作俑者的出入地网址等;号码百事运营和客户服务中心,利用信息平台和人工信息呼叫等多种方式,寻找信息发布资源,分析是否存在诈骗嫌疑,总之,从组织、制度、责任把专项行动,变成为日常监管,始终把综合治理作为电信企业的一项重要社会义务与责任。
四、整合信息、发挥专长。
五、强化宣教、立足长远。
不仅在当前活动,积极行动,而且在实践中,摸索打击信息诈骗手段的长效机制,通过把活动,变成日常监管、通过短期宣传教育,到成为日常常识教育,普及大众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从根本上提高公众的防诈骗意识与技能,才能保障打击防范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及时、长久。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8篇
近日,xx市xx公安分局xx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宣传措施,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面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民警深入辖区居民当中,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宣传讲解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段和特点,特别是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冒充熟人诈骗等,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同时结合派出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告知群众不要贪图便宜,不要泄露个人信息,不要将资金转入陌生的账户。当遇到类似事情发生时,要正确处理,不要轻信,发现被骗或发现诈骗嫌疑人要迅速到公安机关报案。社区民警结合辖区真实案例,详细讲解参加几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和防范技巧,耐心解答群众的'现场咨询,指引群众扫码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安全警惕。
此次宣传活动,xx派出所共设立宣传点5个,悬挂宣传标语25条,发放、张贴宣传单10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在辖区营造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财产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了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19篇
【关键词】电信诈骗;特点;打击;难点;防范;侦查措施
一、我国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应用,以虚假信息作为载体的诈骗犯罪不断滋生,自2008年以来,广东、北京、上海、福建、深圳等地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高智能、非接触、跨省跨境、有组织、有明确分工的新型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手法迥然不同。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以受害人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电话欠费、低价购物、中大奖、购车(房)退税、低息贷款、亲人出事、冒充熟人、预测、推荐股票等借口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基于此,笔者总结出该种案件的几种特点。
(一)犯罪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危害不断升级。电信诈骗最早起源于台湾,到2000年,才蔓延至台湾的周边地区,像日本、韩国、朝鲜、菲律宾,中国的福建、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到近两年,电信诈骗已遍布全球,特别是在中国,已成泛滥之势。并呈现出由沿海到内地,由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由中心城市到中、小型城市蔓延的趋势。
(二)作案手段不断更新,花样不断变化。在90年代初期,诈骗分子一般采取诸如抛贵重物品、易拉罐中奖等方式进行诈骗,此种形态的诈骗呈现涉及范围小,打击处理相对容易,危害性不大。但近几年,犯罪分子利用境外服务器开设诈骗网站,多重,使用CDMA、VOIP等技术,使公安机关打击难度增大,人民群众防不胜防。
(三)犯罪更加趋向职业化、组织化、集团化。犯罪分子多以集团自居,以团伙为结构,以公司为管理模式,分工明确,从搜集受害人信息、预选目标、实施诈骗、提取现金、转移赃款,诈骗团伙内部都进行严格分工,且主要的犯罪人员大都以诈骗为生。反侦查意识及技术趋于成熟,作案人员会将作案用的手机和生活用的手机严格的分离开来,诈骗成功用过一次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不会再用第二次,团伙居住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策略,且规模不断扩大。
(四)地域性特征突出。表现的比较突出的是:利用电话恐吓:河北丰宁县;冒充领导:湖北武汉、黄冈、孝感、红安县、大悟县;以_为名:湖南双峰、娄底;冒充熟人:广东广州、深圳、电白、广西南宁、柳州;利用网络:海南海口、瞻洲、琼中;利用VOIP:台湾、东南亚等境外组织。这些电信诈骗作案人员按作案的手段逐渐形成了区域性的分类,或以家庭为单位,有的甚至以村庄为单位。
(五)犯罪呈非接触性,越来越隐蔽。电信诈骗不同于传统中的其它犯罪,有着固定的作案时间、地点,作案人员大都会与受害人或者与受害人相关联的人或物有直接的接触。电信诈骗利用手机、互联网等作为工具,具有远程操作性、作案区域随机性与作案人员隐蔽性。
(六)违法所得资金转移快、群众损失难以挽回。大多数的电信案件被侦破后,犯罪嫌疑人都不能按数返还原物。被骗群众一旦把钱汇入其指定账户中,作案人员会迅速将钱以现金的方式提取或以其他手段转移到境外,让公安机关查无所查,追无所追。
二、当前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时遇到的难点
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侵财性犯罪,对传统的侦查模式带来巨大冲击。从接案到立案,从立案到侦查,从侦查到结案,步履维艰。尽管近几年公安机关已加强对电信诈骗的侦办力度,但现实的警务工作中却依然遇到诸多问题。
(一)对电信诈骗案件打击处理不够及时。面对电信诈骗,首先是派出所接警,派出所根据案情上报刑警大队,由刑警大队最终处理,对报案人不仅要现场登记报案信息、作询问笔录、立案、报领导审批,最后制作相关文书,才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查询、冻结等。电信诈骗犯罪不同于其它的传统犯罪,违法所得转移快,犯罪分子就利用公安机关这段“反应时间”完成资金转移。
(二)犯罪分子真实身份信息难以追踪。电信诈骗中的嫌疑人一般使用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卡或套用未使用本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从实际中来看,大多数作案人员一般是通过低价买通农民工,使用其真实身份证开户办理银行卡后供其使用。同时,电信诈骗所用网站也是以虚假资料登记或租借国外的服务器,且使用无线上网技术维护网站,因此,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几乎很难查明有价值的身份和地点信息。
(三)处置过程中技术支持存在不足。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更新,作案人员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条件,为其本身的隐蔽性、专业性提供支持。为逃避侦查,犯罪团伙甚至把窝点设在山区、地下等技术控制难度大的地点。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技术长期未更新,设备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侦查模式的需求。
(四)专职警种基数太小。根据电信诈骗的特点,侦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警力和技术力量相结合,拉长战线,才能成功破案。但在实际中,区县级分局刑警大队才设有电信诈骗专案民警,民警数量一般为2-3人,且这类民警一般还兼职其它,如打黑、侵财、大案等。基于这一实际情况,不难看出,基层对电信诈骗案件的侦破方面投入警力和精力都太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信诈骗犯罪率的需要。
三、对当前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打击防范措施的几点思考
(一)打击措施
1.建立专门针对电信诈骗案件的快速打击机制。公安机关应该采取非正常措施、走非正常程序。可由_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报_审批,建立专案合作机制,制定相应规章。各地公安机关根据规章与各银行、金融机构达成共识,遇到此类案件,可采取紧急措施,由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银行快速将涉案账号的资金冻结,事后公安机关再及时补办相关的证件手续。
2.多警结合,全国警察大联动,施行1+N模式。首先是多警种联合行动,电信诈骗不仅仅是刑警的专职作业,其它如网监、巡特警、经侦等部门也要参与进来,多警共作,打击犯罪。其次是区域警察的联合行动,例如A省发生电信诈骗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信息来源于B省,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于B省,那么A省的工作人员就无需亲自去,可以采取网上协作平台或通过传真或其它通讯工具将需要查实或需要抓捕人的信息发给B省,由B省的公安工作人员去核实查证或实施抓捕,最后将查证结果发回A省或者由A省的公安工作人员到B省将犯罪嫌疑人带回A省审查,这样既可以节约办案经费,节省大量时间,又不会错失调查、抓捕机会。
3.挑选专业人才,组建专业队伍。刑警大队应设置专职电信诈骗打击机构,加强和网安部门的联系。同时,公安机关可采取以打代训、集中培训、视频授课、案例点评等多种形式,尽快为基层培养出一批侦办电信诈骗犯罪的业务骨干,着力提高电信诈骗的侦查破案能力。
4.案情高发地点,重点防护,主动出击。对于案情高发的省份和城市,要重点管控,公安机关可成立专案组,长期有针对性的对电信诈骗的案件开展侦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对捕捉信息及时研讨。同时,专案民警还可以结合当地的其它警种不定期的对酒店、旅馆、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和其它治安环境复杂的地方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网吧、大规模家庭用电脑,VOIP电话用户、400电话用户等,主动出击,争取在苗头上将其消灭。
5.加强警界内部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电信诈骗案件侦破的一个重点就是信息的获取,诸如嫌疑人的身份,居住地,作案时所用电话等,这些往往不是一个侦办单位能同时获取,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合作,甚至是几个省市的协调,特别是新警综平台、治安管理系统和SIS的建立,使得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常态,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在内部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交流机制,将信息共享,以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侦查破案的有效化。
6.改变对400电话、VOIP电话侦查模式。400业务又称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是运营商为被叫客户提供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唯一号码,并把对该号码的呼叫接至被叫客户事先规定目的地的全国性智能网业务,且该业务的通话费由主、被叫分摊付费。目前我国通信运营商400号码主要有以下几类:4006:中国联通,4007:中国移动原铁通,4008:中国电信,4001:中国移动新号段。400号码现行的查询方法共有三种:第一,通过受害人话单查询;第二,通过网络_门查询;第三,通过商查询。目前警界最常用的是第一种,还停留在一种比较原始的状态,这种方法存在诸多弊端,公安机关应该着力发展第二种查询方式,因为网监部门的查询具有易协调性、专业性、全面可取性、迅速性等特点。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即网络电话,是以IP网络为基本传输网络,在此基础上构建语音和视频传输系统,并与传统电话网(PSIT)互联互通实现语音交换的通信技术,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互联网电话或IP电话。由于VOIP网络电话是经过互联网然后再转到传统的电话交换网才传来语音的,基于这一特点,它拥有几个特性:第一,资费低廉;第二,绝大多数只能主叫不能被叫;第三,可以自由设定被叫方来电显示的号码,号码甚至可以设置成110、120、119、95599、95533等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者银行机构的电话号码。针对网络电话这一特征,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时可注意以下方面的思路:第一,通过市级电信查询数据来源;第二,利用其调试的特点查获维护人员的身份;第三,根据租用的线路和数据库计费系统查找号码源。
(二)防范措施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总之,公安机关不能被动等待,要行动起来,尽快沟通好本地与电信、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长久的机制,确保调查固证的通畅,同时,在打击防范工作中,遇到漏洞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断总结、不断提升,力争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黄明同志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张新枫副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20篇
为了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筑牢校园安全屏障,湖南海纳技工学校开展了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都说网络诈骗五花八门,水深套路多,我们也经常看到身边或是新闻当中出现虚假中奖诈骗、冒充亲友诈骗、交友诈骗、网络购物诈骗、就业招聘诈骗、网游装备诈骗、网络钓鱼诈骗等等。作为日后的互联网相关的从业者,更需要谨防网络诈骗。同学们一起观看了网络诈骗视频的观看,且进行了情景演绎以及现场互动提问,通过本次活动,大家都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日后一定注意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给钱不要,要钱不给的良好行为习惯。
“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泄露个人相关信息,特别是银行卡、QQ和微信账号密码。不能轻信,不能抱有贪小便宜和不劳而获的心理。”在班会中,老师总结到从电信诈骗的概念、特点及类型说起,根据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诈骗手段,通过视频、动画、图片等方式详细讲解了针对学生高发的刷单诈骗、网络游戏诈骗等各类高发诈骗手段,并结合真实案例为同学们深入剖析不法之徒的作案忒单,揭秘犯罪骗术。
学校希望通过举办主题班会,能够切实提高学生的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希望同学们能够带动家长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筑起一道防范诈骗的铜墙铁壁,确保大家的财产不受损伤。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21篇
为进一步做好反诈骗宣教工作,提高公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近期,绍兴银行湖州分行积极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一是网点阵地做好客户反诈骗知识宣传普及。该行组织员工进行反诈骗知识培训,研究讨论电信诈骗伎俩、分析典型典型诈骗案例,找到对应的防范措施。在辖内各营业网点LED屏播放反诈宣传标语、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开展厅堂微沙龙等方式,对上门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反诈知识普及,有效提升客户防范风险意识。
三是利用网格化营销,扩大宣传半径。该分行积极走进农村、社区、商铺、企业、学校,发放反诈骗宣传折页、讲解电信诈骗案例、宣讲如何有效识别、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引导公众主动学习,提升防范意识并积极参与宣传热潮。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22篇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新型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近日,xx分局xx派出所组织开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老年活动室,通过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及现场宣讲、回答疑难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新型网络诈骗。重点讲解了预防新型网络诈骗和法律法规,并以实际案例讲述现实社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事例,为广大老年人揭露新型网络诈骗案件中嫌疑人员的'作案手法、技巧等。
同时警示其对手机信息发来的信息一定要谨慎行事,不要轻易接打电话或回复信息,尤其在取款时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钱款信息,密码账号等信息,更不要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轻信陌生人的诱惑。
民警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回答了老年人提出的疑难咨询,并提醒其要谨防“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农忙时节,家里人员少、外来人口流动大要加强安全防范。外出时一定要锁好门、关好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确保个人财产、人身的安全。
防欺诈宣传活动总结 第23篇
10月是我国传统的“敬老月”,为把“孝亲敬老”落到实处,漳湖镇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在各村掀起了以“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
活动形式多样。活动采取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线上制作“敬老、助老在行动”宣传短视频,方便网络转发宣传。线下利用乡村大舞台,开展老龄健康宣传和上门慰问服务,为老年人解难题,办实事。9月30日,漳湖镇_村老年食堂如期开张了,软糯香甜的饭菜赢得老人们交口称赞;“敬老月”全面核酸检测期间,镇卫生院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做核酸检测,受到广大老龄人由衷点赞;重阳节前夕,漳湖镇组织蹲村点长、村干、村医“三级帮扶联系人”,为计生特殊困难老人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活动。
活动种类多面。各村都集中开展了老龄健康知识、疫情防控、反诈防骗等宣讲活动,结合“爱卫七十载,健康中国行”活动,开展了“迎国庆、庆重阳”文艺汇演,集中开展“反诈防骗,敬老助老”法治宣讲活动。重阳节前夕,县、镇领导和社会组织,走村入户、到敬老院慰问“百岁老人”。大湾村帮扶单位对全村13位贫困老人开展“庆重阳,送温暖”爱心帮扶捐赠活动,为老人们送去了大米和食用油,增添了“重阳节”欢乐气氛。
活动效果显著。活动期间,漳湖镇向老年人集中开展《老龄常见病防治》《疫情防控知识》《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共计27场次,其中500人以上的大型宣讲活动6次,集中开展“敬老、助老”活动9场次。制作横幅标语、宣传牌匾11条,发放《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单》《老龄常见病防治宣传单》2700余份,发放《反诈防骗宣传单》2400余份。向老人开展涉老反诈骗宣传和普及健康知识活动27次,服务老年人1300多人次,集体慰问和上门慰问老年人11次300余人。本次“敬老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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