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在工厂辞工不批,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即可,时间期限到了不用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若超过时间期限,扔不让办理离职,去劳动局投诉有用。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 若干规定》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查处举报和投诉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全能资源阁来源链接:http://bfbikes.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e84C2pXUwVdAFA.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