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遗嘱即失效。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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