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后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是指遗产的房产过户到指定的所有继承人,那么问题来了,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有哪些流程?继承人除了关注继承流程还关注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费是多少呢?今天律师工作站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遗产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

纠纷有什么

一、继承权纠纷有什么

“继承权纠纷”主要是对继承人资格存在异议的纠纷,而通常的继承案件中,继承人关心的更多是遗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这属于“共有物分割纠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共有物分割纠纷”是对共有物从共有状态分割为各共有人单独所有产生的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或者继母形成抚养关系了,则其对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反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对于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就没有继承权。

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可以参照下列标准认定:

一、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且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养子有没有继承权

养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但养子女对于生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养子女与养父母建立收养关系之日起,则与生父母不再具备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其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继承权纠纷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儿子去世父母能分到多少遗产?

一、儿子去世父母能分到多少遗产?

儿子去世父母能分到遗产的多少主要是根据遗嘱的具体的内容或者是法定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儿子去世这种情况,父母是可以分到一定遗产的,如果是因为意外事件没有订立遗嘱,那么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的顺序和继承的份额来进行确定,同一双位的继承人都是属于平等的分配。

遗产继承律师咨询

法律常识:

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咨询电话是12348。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新规定有:

1、录像、打印等遗嘱形式被认可;

2、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

3、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对各种情形下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4、增加继承“宽恕制度”;

5、为“老有所依”提供更多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举报投诉邮箱:253000106@qq.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e6dC2pQUAFQDVU.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继承权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关于继承权的法律解释)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继承权的概念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上海资深律师吕桢栋作出解释 继承权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

    2024-12-11 03:55:33
    62 0
  • 继承权顺序配偶和子女的顺序(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4种情形要注意)

    母亲突然去世, 父亲早已失智, 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 上海女子宋颖不得不 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相关消息近日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对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表示了不解,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2024-12-11 03:55:01
    80 0
  • 农村出嫁女儿有继承权吗

    问题解答: 农村出嫁女儿有继承权,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子女的关系而产生变化,无论子女与否,都是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2024-12-11 03:49:32
    47 0
  • 剥夺继承权的程序有什么

    问题解答: 剥夺继承权的程序有:首先,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然后,法院依法做出裁判。最后,执行生效裁判。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

    2024-12-11 03:46:36
    97 0
  • 能否放弃继承权

    一、能否放弃继承权 继承权是能否放弃的。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权利。义务和权利不同,权利能否被放弃,继承权能否被继承人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024-12-11 03:46:00
    54 0
  • 民法典规定土地持有人去世谁有继承权

    问题解答: 土地无法继承,但土地上的和作物可以继承。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居民或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

    2024-12-11 03:43:16
    6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