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程序是:
1.到达现场并进行勘察;
2.对现场进行取证;
3.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4.根据勘察以及询问结果制作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的内容
律飞侠提醒您,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的内容为:
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鉴定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体位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三、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的笔录要求
1.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应当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现场制作,而不应该在现场勘查结束后,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闭门造车,这不仅失去了现场勘查笔录的意义,而且容易引起当事人对事故处理公正性的置疑,从而引发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而上访。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对事故现场勘查中发现的各种客观情况的记载,所以文字一定要准确、清楚,叙述文理要简明、通顺、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含混不清的语言。不能把对现场情况的主观分析意见记录在笔录中。它作为交通事故调查中对客观情况的反映,应当存入交通事故案卷。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e58C2pRUAlVAFM.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