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网友咨询:
夫妻购房能否登记在子女名下?
律师解答:
可以。现在有不少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一定就是赠与给子女。登记只是对外公示效力,对内房产归属问题,还是要看当时买房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的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双方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双方不能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给子女,离婚时,法院会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补充: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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