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去名去办理的方式:若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有双方共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共同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审查合格的,即可依法除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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