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成的,女方也可以找法院,向法院申请,男方履行协助自己探望孩子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保障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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