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愿放弃财产,事后能否反悔?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双方签订书面是协议离婚的法定要件。

法行时刻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法定要件。根据规定,当事人依法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恪守诚信原则如约履行自己的承诺。

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才会予以支持。主张被欺诈、胁迫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周建雷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3、财产处理(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6、其他约定。

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夫妻双方需要向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从双方领取时开始生效。没有正式办理离婚证所写的离婚协议,是可以随时反悔的,这个协议对双方没有约束力,这时候离婚协议还未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d17C2pSVQJUAFc.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职业病劳动者离职前未体检,可以反悔解除劳动关系吗?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关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相关法律问题。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解除,但是没有做离职前体检,劳动者可以反悔吗?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并没有否定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方

    2024-12-11 04:05:13
    54 0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后可以反悔吗法律(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后可以反悔吗)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离婚分割后可以反悔吗(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后可以反悔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能重新分财产吗? 转自:天津政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在离婚过程中 有的人为尽快结束

    2024-12-11 03:50:53
    48 0
  •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反悔怎么办

    原告起诉后又反悔的处理办法:原告可以在法院宣判前依法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关于原告起诉离婚后又反悔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法行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

    2024-12-11 03:31:19
    59 0
  • 胁迫结婚可以反悔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胁迫可以反悔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胁迫结婚可以反悔吗 受胁迫的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应当

    2024-12-11 03:30:57
    48 0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中分割条款不是一定可随时反悔的。如果协议未生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反悔。如果协议已生效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撤销请求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

    2024-12-11 03:26:33
    49 0
  • 2024婚姻财产分割反悔案例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婚姻财产分割反悔案例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花花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法律分析: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不能撤销。 赠与行为与离婚协议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

    2024-12-11 03:26:11
    59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