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告不离婚应该怎么办

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调解的证据,由法院判决。法院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的。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关于被告不离婚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法行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二、什么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该法规定了自由,包括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框架内的自由。许多情况下,提出离婚也是有限制的。

1、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或者人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限制男方一段时间内离婚请求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审理过程中如发现女方有上述情形,男方的离婚申请应直接予以驳回,特殊情况除外。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2、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除非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该条是对军人申请配偶离婚权利的限制。在体现出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在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即:“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证明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经常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

3、判决不准离婚与调解和解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无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出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条款只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一方,被告一方不在此限,原被告方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应予受理。该条的另一项限制条件是“无新情况、新理由”,即以离婚为基础的原离婚事实、理由并无实质改变情况。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本条款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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