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被担保债务人被兼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均分于所有担保人。
2、债务人优先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应当连带赔偿。
3、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自行偿还债务。
4、担保范围仅限于您的个人姓名,而不是必要的财产,如车辆,超额住房,保证金等,不能执行与您无关的其他人,即使是配偶,父母,子女也没有。
5、其他担保人不在场。
最后,如果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法院将自动放弃申诉和违约的权利。
判决后,法院将作出判决,因为法院不上诉,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其法律上多余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被强制执行可以起诉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被法院强制执行,会有以下后果: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请点击输入图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被担保债务人被兼并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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