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7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那么,离婚时夫
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法律是这样规定的①夫妻一方的财产归离婚当事人各自所有;②夫妻共同财产由离婚当事人平等处理。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是:(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方或女方谁提出离婚并不影响财产分割,但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而导致婚姻解体的,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添加我好友说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法律时刻 https://www.falvshike.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cb7C2pWUAlVAVY.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