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2022年婚姻法规定)

这几年来的频率,每一年,比每一年都高,解除成为了一件越来越普通的事。由于婚姻观念的开放,有一点儿不合就会选择离婚,这似乎成了一种越来越习以为常的事儿。选择解除婚姻的人也越来越多。

网友咨询:

我和老公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于是我向老公提出离婚,可是他不愿意。我坚持要离婚的话需要什么条件呢?

吴玉琼律师解答:

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你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就是说你要能证明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否则法院是不会判离的,会从中调和你们的感情。6个月之后如果你还坚决要离婚,此时法院就会相信你们夫妻感情已破裂,就会判离。希望能帮到你!

吴玉琼律师解析:

根据《》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院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按照上述规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您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去法院时,您需要携带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您的户口本、身份证、证(及复印件)、男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约在50-300元。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实务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第一次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cafC2pSUgRWDF0.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2024婚姻法财产分割案例分析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婚姻法财产分割案例分析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小美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法律主观: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

    2024-12-11 04:06:22
    63 0
  • 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详细

    如果盖的新房,户主是你公公的名字,你无法要求该房屋产权。除非能证明你们是共有关系。 对于新房的出资,你可以要回,但要注意保留证据。 求最新关于夫妻的规定的越好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

    2024-12-11 04:05:56
    49 0
  • 2024最新婚姻法再婚财产分割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最新婚姻法再婚财产分割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花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现阶段在中国,有许多的再婚家中都遭遇着财产分配和承继层面的难题,因而也造成了许多纠纷案件。 尤其是老年人再婚难题,大部分状况下

    2024-12-11 04:03:44
    58 0
  • 有关婚姻法的基本法律知识(三)

    二十二、问: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是否因父母而消除? 答:我国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三、问:离婚时,小孩应该归哪一方抚养? 答:在离

    2024-12-11 04:02:11
    57 0
  • 有关婚姻法的基本法律知识(一)

    一、问:我国规定的年龄是多少? 答: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问:男女双方什么时候才算建立了夫妻关系?民间的结婚摆酒算不算结婚? 答: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2024-12-11 04:02:09
    55 0
  • 2024婚姻法保险财产分割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婚姻法保险财产分割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小美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法律分析: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2024-12-11 03:51:06
    62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