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企业合并后业绩如果公司合并后,继续经营之前的事业,之前的业绩可以继续适用的,由合并后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方式来合理处置;被合并方的资产和业绩归于合并后的公司。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条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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