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在我国财产分割协议不可以当,财产分割协议和遗嘱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 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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