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根据规定,四川生育政策和的生育政策是一样的,具体规定是: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c27C2pQUAFXDVE.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