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千元,算犯法吗(挪用公款700万判几年)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算犯法吗(挪用公款700万判)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平均每天受贿近10万元的副市长,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这几天那位坑爷爷的钟某,估计现在正躲在被窝里哭呢,她可能想都想不到,自己的一次炫富,把整个家庭推上了风口浪尖,真相如何,我们期待官方的调查结果。但是在苏州市曾经还有位坑爹少爷,他不但坑爹,还把一家人都都搭进去了,真是胆大妄为。

姜人杰,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2008年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那么堂堂一位副长,是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的。姜人杰1964年出生,在那个年代,仅读到高中的姜人杰,就下乡插队,后抓住了一次绝好的学习机会,被推荐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也就是通过这次学习,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来后直接到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当上了党委书记。也从这里开始,他了仕途可以用平步青云来形容,2003年就当选了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当权力越来越大时,他没有守住初心,坚持原则,最终在贪污路上倒下。根据调查,他单笔受贿就达8250万,受贿总额达1.0867亿,这些贪污的赃款,大部分发生在2001年至2004年之间,大约计算了一下,平均每天受贿近10万元,当时他被称为建国以来受贿金额最高的官员之一。

姜人杰随着自己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面对外界的各种诱惑,姜人杰已经迷失了方向,开始放纵自己,堕落成了违法犯罪人员。自从他任了苏州副市长后,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倒卖国家土地。他与商人老板勾结,在两千年初,苏州市水利局要出卖150多亩土地。经过姜人杰操作,以低价买入,然后利用国家政策,以及自己的操控,把这150多亩的土地,变成了一个赚钱的机器,通过姜人杰的一番操作后,赚了1.9亿元,他自己则从中牟利8250万。

同时他帮儿子开公司,挪用公款。后来很多人都说,他的落马,与他儿子有直接关系。姜人杰儿子姜荑,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他儿子的一生,从出生开始,姜人杰就为他安排了一切。

2002年,一位神秘女性龚薇以50%股权(出资250万元),和另一人成立了苏州福海拍卖行有限公司。经调查,其实这家公司,名义上看龚薇当老板,但实际上姜荑在操控,而且姜荑还被聘为该公司任总经理,最后龚薇还嫁给了姜荑,二人成为合法夫妻,完美地完成官二代取女商人的角色。

苏州福海拍卖行有限公司,发展迅速,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成了当地的领头羊,业务量高达8亿多元,这些都是姜人杰暗地里帮儿子操作达成的。

姜人杰为了支持儿子姜荑的工作,在姜荑资金周转困难时,他挪用公款1000万给姜荑,姜人杰知道,挪用公款,最容易被发现,千叮咛万嘱咐,用完及后,及时还回来。可是他儿子,根本就没把这1000万当回事,回来东窗事发,为时已晚。

当然,就算是他儿子这1000万及时还回来了,估计姜人杰已很快也要被查。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的所作所为,早已引起了身边人不满。姜人杰落马之前,纪委还收到了一封非常重要的举报信,充分说明,他贪污之事,已经引起民愤。

姜人杰与他儿子双双落马,姜人杰妻子,为了保护他们,拿出100万,行贿当时侦办此事的一位纪检工作人员。俗话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可是还没有等这名纪检人员把人解救出来,事情就暴露出来。最终姜人杰的妻子和这名工作人员一起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活活生生的案例,告诫大家,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贪婪最终会受到法律制裁,不仅害己,还会牵连家人,真是人生一大悲哀。

三堂会审|挪用公款并收受贿赂为何择一重罪处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弈霏

特邀嘉宾

卞 荣 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干部

莫 清 常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邱文超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江 军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员额法官

编者按

本案是一起“一把手”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镇财政资金供相关企业使用并收受贿赂,最终被查处的典型案例。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对董龙庆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董龙庆在挪用公款供他人使用的同时收受他人贿赂,为何不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其挪用公款时提前扣除部分利息,挪用公款金额如何计算?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董龙庆,男,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原金坛市)直溪镇党委书记,金坛区委常委、金城镇党委书记等职。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3年至2021年,董龙庆多次与他人进行赌博,赌资从2万元至20万元不等。

受贿罪。2000年至2021年,董龙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周转等事项上为相关企业老板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715万余元。

挪用公款罪。2013年至2016年,董龙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多次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直溪镇财政资金供相关企业用于经营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累计挪用公款8926万余元,其中4826万余元未归还。

其中,2013年至2016年,董龙庆多次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直溪镇财政资金供某公司使用,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另案处理)给予的现金2万元。另外,董龙庆在挪用公款借给相关企业使用过程中,有时会按约定的利率提前扣除利息。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9月2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对董龙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同年9月8日,经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2月8日,经批准对其延长留置期限。

【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3月1日,常州市监委将董龙庆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党纪政务处分】2022年3月9日,经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常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龙庆开除党籍处分;由常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提起公诉】2022年4月20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董龙庆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2年9月26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董龙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董龙庆案暴露出哪些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卞荣:2018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董龙庆在任金坛区直溪镇党委书记、金坛区委常委、金城镇党委书记期间,长期参与赌博,并违规将政府出资建设的数亿元工程项目指定给陪其赌博的老板承建,后收受巨额贿赂。在查办董龙庆案件过程中,我们充分运用大数据串联碰撞,查清董龙庆的“老板朋友圈”。经过核查,发现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印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等人与董龙庆及其妻子联系异常密切,印某、刘某等人常出现在董龙庆居住的小区,并多次陪同董龙庆吃喝玩乐。专案组以印某、刘某等人为突破口,顺利查清董龙庆的受贿事实。

审查调查还发现,董龙庆作为金坛区委常委、金城镇党委书记,对金城镇招商引资的某厂房代建项目审计放任自流,造成投资方、工程建设方和第三方审计公司相互串通,以虚报代建成本形式套取巨额政府资金,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常州市纪委监委及时向金坛区委、区政府进行情况通报,责成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审计,挽回国有资产8000余万元。同时,该案还暴露出有关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国有资金出借把关不严,招商引资急功近利、盲目决策等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督促金坛区党委政府以点带面,开展对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专项治理,切实堵塞体制机制漏洞,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的风险防控。

莫清: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2021年12月,在董龙庆案审查调查期间,常州市纪委监委及时开展专题研究剖析,并向市委主要领导报告,在全市进行警示通报。同时,向金坛区委区政府制发《关于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金坛区积极开展以案促改。金坛区委区政府立行立改,坚持风险防范和腐败问题治理同步推进,聚焦“平台公司”和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资金出借、资产并购及投融资、招投标、拆迁补偿等重点环节,认真分析廉政风险点,主动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及时出台、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如《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金坛区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等,全面扎紧制度的笼子。与此同时,金坛区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董龙庆案进行通报,并以该案为鉴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截至目前,已有1000余人接受教育。董龙庆案的查处和其后的以案促改,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实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董龙庆长期参与赌博,且赌资数额较大,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莫清: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一体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党员监察对象的监督权限日趋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处置:(一)超过行政违法追究时效,或者超过犯罪追诉时效、未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三)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对被调查人实施的事实简单、清楚,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查核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事实简单、清楚的党员监察对象普通违法行为有权调查处理,给予其党纪政务处分亦不存在追究责任时效的问题,且不必然要求以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作为前置条件,纪检监察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本案中,专案组在掌握董龙庆涉嫌赌博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对参与赌博的人员、赌资金额等细节开展调查,以还原事实、固定证据。经查,董龙庆长期与不法企业老板沆瀣一气,沉迷于赌博违法活动,每次赌资从2万元至20万元不等,数额较大。董龙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按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还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以“赌博”为名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其本质系受贿。因此,在查处赌博行为时,应综合调查分析相关人员的主观目的、赌资数额、输赢情况等,透过现象看本质,作出精准认定和恰当处置。

董龙庆在挪用公款供他人使用的同时又收受他人贿赂,为何对此择一重罪处罚?其挪用公款时提前扣除部分利息,挪用公款金额如何计算?

邱文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需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上述第三种情形中,“谋取个人利益”系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对其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再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意味着收受财物行为一方面成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评价依据,另一方面又是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系重复评价。因此,对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后又收受贿赂的行为不应适用数罪并罚,而应择一重罪处罚。

本案中,董龙庆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财政资金供王某某公司经营使用,并收受王某某所送2万元现金,该2万元被其视为“借用公款的感谢费”,该行为已被挪用公款罪中“谋取个人利益”这一构成要件予以评价,若将其再次评价为受贿罪,违背了刑法上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综上,我们将董龙庆收受该2万元的行为按照挪用公款罪予以评价。

江军:挪用公款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的数额对定罪与量刑具有重要作用,在认定挪用数额过程中,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实际挪出、将公款置于国家管理范围以外风险中的数额进行计算。

本案中,董龙庆在挪用公款借给相关企业使用过程中,有时会按约定的利率提前扣除利息。比如,2016年1月,时任直溪镇党委书记的董龙庆擅自决定将镇财政资金300万元借给王某某公司使用,遂以单位名义与王某某公司按3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借款期限及利率。在转账时,董龙庆先行扣除6.21万元利息,实际转账293.79万元给王某某公司,后王某某公司按300万元归还至直溪镇财政资金账户,其间,董龙庆多次收受王某某所送财物。在该笔挪用公款事实中,虽然董龙庆与王某某约定借款300万元,并按3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但董龙庆实际未将该300万元全部转账借出,而是预留6.21万元利息在财政账户,该6.21万元始终未脱离国家的管理范围,未实际造成损失,若按300万元认定挪用公款的数额则与挪用公款罪所保护的法益不相符,故对该笔挪用公款数额按实际挪出的金额293.79万元予以认定。相应的,对于董龙庆其他几笔同样“提前扣除部分利息”的挪用公款行为,我们按照相同的方法计算其犯罪金额。

辩护人提出,董龙庆具有坦白、自首等从宽处罚情形,请求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期以下量刑,如何看待该辩护意见?

邱文超:本案中,董龙庆受贿数额共计71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累计挪用公款8926万余元,其中4826万余元未归还,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董龙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罪行,且在被留置后主动交代监委未掌握的挪用公款犯罪事实,可以自首论;董龙庆在调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鉴于上述法定从轻、减轻、从宽以及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至八十万元。该量刑建议充分考虑其犯罪事实和从宽处罚等情节,是比较妥当的。

江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除五种法定情形外,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正确理解“一般应当”采纳,是指除不得采纳的法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原则上予以采纳,但不是“应当采纳”,更不是形式审查后的一律“确认”,而是对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量刑进行全面把关后决定是否采纳,切实避免认罪认罚案件的不当和错误处理。

本案中,辩护人在认同董龙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的情况下,提出对董龙庆应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期以下量刑的辩护意见,本院在对本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量刑进行全面把关后,认为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并无不当,最终未采纳辩护人“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期以下量刑”的辩护意见。

把“及时行乐”奉为人生信条 西藏一国企会计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

把“及时行乐”奉为人生信条——

国企会计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

“我认罪悔罪,很后悔做出这么多违纪违法的事情,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弥补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2021年6月,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原财务会计唐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拉萨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留置期间,唐源细数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和贪腐堕落轨迹,声泪俱下、悔恨不已。

时间回溯到2014年7月,21岁的唐源刚大学毕业,就考到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唐源很快赢得公司和领导肯定,并荣获优秀员工称号。在收获荣誉的同时,他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组织培养下很快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短短两三年时间,我的很多小目标都实现了。”很多事都朝着唐源预期的方向发展,唯一令他不满的,就是“紧巴巴的收入”跟不上“高速增长的消费需求”。

“人生不满百,行乐当及时,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人生信条。”唐源同事介绍,参加工作以来,唐源一直过着十分奢侈的生活,他认为“自己从小没吃过什么苦,到了艰苦地区,吃穿住行更不能亏待自己”,因此他频繁携女友往返于拉萨和成都,还经常乘坐飞机头等舱。据统计,2016年8月至2021年5月,他仅购买飞机票就消费20万余元。

唐源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几千元,入不敷出,他就向朋友借钱,直到身边朋友都被借了个遍,人人避之不及,有的甚至反映,“借钱次数多了,我们只要见到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能躲则躲”。见朋友纷纷像避“瘟神”一样躲着他,唐源随即盯上公司驾驶员缴纳的风险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公司每名驾驶员应缴纳风险保证金3万元,并以现金形式存放于公司财务部。唐源一边憧憬着“富贵荣华好日子”,一边想着“等有钱了就把这洞给补上”,“心一横”就截留了部分钱款。

“最初还是有些害怕,但后来一直没人发现,我就放开胆子,把挪用的钱都花了。”经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唐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风险保证金90万元,并销毁相关凭证掩盖违纪违法事实。

“回想起来,如果关键时候有人能拉一把、提醒提醒,我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2019年5月,唐源升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不久后又担任公司会计。手中权力大了,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约束,唐源在贪腐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腰包里随时有几万块钱揣着”,唐源的底气越来越足,在放开手脚吃喝玩乐的同时,逐渐迷恋上去娱乐场所推杯换盏、纵情声色。

唐源很喜欢“挥金如土”的感觉,只要听到别人叫一声“唐总”、道一句“好帅”,他心理上就能得到极大满足,从未完全正确树立的“三观”,在奢靡生活腐蚀下变得更加扭曲,入党时的一点初心也慢慢丧失殆尽。从2019年12月开始的一年半时间内,唐源的足迹遍布拉萨、西宁、西安、成都等地各大娱乐场所。

“KTV里动辄几千上万的消费,普通人哪能天天去!”为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维持长期性的高消费,加之不久后又沾上了赌博,唐源利用职务便利,一方面以借款名义陆续从公司出纳保管的驾驶员风险保证金中挪用45万元,另一方面从公司对公账户中将公款660万余元陆续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并使用现金支票从公司银行对公账户中私自提取现金216万元……经办案人员计算,其侵吞挪用公款超过1000万元。

尽管唐源的理智长期被私欲蒙蔽,但他“午夜梦回时也担心有‘倒霉’的时候”。为逃避监管,他对贪污挪用的钱款作了平账处理。然而伪装得再好,终究会有暴露的一天。唐源将公司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的问题最终被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也被移交到拉萨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

“唐源直接把国有资产当私人‘提款机’,其贪污挪用的钱款,有的用于购房、买车,有的用于参与赌博、偿还网贷,有的用于向他人转款、日常消费,但更多的则是花在了娱乐场所。”办案人员在清查其涉案资金去向后,发现唐源使用公款在各大娱乐场所累计消费共计455万余元,期间还向娱乐场所服务员以现金形式发放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现金小费。仅在拉萨市各大娱乐场所,唐源所存酒水价值就达41万余元。

“当纪委监委的同志告知我贪污挪用公款的总额达上千万元时,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才二十几岁,不知不觉就闯下了‘天祸’。”2021年7月,唐源被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务合同。同年10月,唐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心正则廉、无欲则刚。对党员干部而言,廉不廉、贪不贪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考验。如果像唐源一样,在甘于清贫砥砺奋斗和贪图享乐奢靡无度的认识与选择上没有把握好,信仰迷失、精神上严重“缺钙”,初心一步步让位于私欲,就很容易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全体党员、公职人员要从唐源违纪违法案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人为镜,躬身自省、检身正己,及时纠正思想行为偏差。该案也暴露出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混乱、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举一反三推动整改。”2022年2月,拉萨市监委向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制发监察建议,督促其做实以案促改,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完善制度、深化治理。

把“及时行乐”奉为人生信条——

国企会计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

“我认罪悔罪,很后悔做出这么多违纪违法的事情,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弥补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2021年6月,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原财务会计唐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拉萨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留置期间,唐源细数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和贪腐堕落轨迹,声泪俱下、悔恨不已。

时间回溯到2014年7月,21岁的唐源刚大学毕业,就考到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唐源很快赢得公司和领导肯定,并荣获优秀员工称号。在收获荣誉的同时,他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组织培养下很快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短短两三年时间,我的很多小目标都实现了。”很多事都朝着唐源预期的方向发展,唯一令他不满的,就是“紧巴巴的收入”跟不上“高速增长的消费需求”。

“人生不满百,行乐当及时,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人生信条。”唐源同事介绍,参加工作以来,唐源一直过着十分奢侈的生活,他认为“自己从小没吃过什么苦,到了艰苦地区,吃穿住行更不能亏待自己”,因此他频繁携女友往返于拉萨和成都,还经常乘坐飞机头等舱。据统计,2016年8月至2021年5月,他仅购买飞机票就消费20万余元。

唐源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几千元,入不敷出,他就向朋友借钱,直到身边朋友都被借了个遍,人人避之不及,有的甚至反映,“借钱次数多了,我们只要见到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能躲则躲”。见朋友纷纷像避“瘟神”一样躲着他,唐源随即盯上公司驾驶员缴纳的风险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公司每名驾驶员应缴纳风险保证金3万元,并以现金形式存放于公司财务部。唐源一边憧憬着“富贵荣华好日子”,一边想着“等有钱了就把这洞给补上”,“心一横”就截留了部分钱款。

“最初还是有些害怕,但后来一直没人发现,我就放开胆子,把挪用的钱都花了。”经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唐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风险保证金90万元,并销毁相关凭证掩盖违纪违法事实。

“回想起来,如果关键时候有人能拉一把、提醒提醒,我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2019年5月,唐源升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不久后又担任公司会计。手中权力大了,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约束,唐源在贪腐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腰包里随时有几万块钱揣着”,唐源的底气越来越足,在放开手脚吃喝玩乐的同时,逐渐迷恋上去娱乐场所推杯换盏、纵情声色。

唐源很喜欢“挥金如土”的感觉,只要听到别人叫一声“唐总”、道一句“好帅”,他心理上就能得到极大满足,从未完全正确树立的“三观”,在奢靡生活腐蚀下变得更加扭曲,入党时的一点初心也慢慢丧失殆尽。从2019年12月开始的一年半时间内,唐源的足迹遍布拉萨、西宁、西安、成都等地各大娱乐场所。

“KTV里动辄几千上万的消费,普通人哪能天天去!”为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维持长期性的高消费,加之不久后又沾上了赌博,唐源利用职务便利,一方面以借款名义陆续从公司出纳保管的驾驶员风险保证金中挪用45万元,另一方面从公司对公账户中将公款660万余元陆续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并使用现金支票从公司银行对公账户中私自提取现金216万元……经办案人员计算,其侵吞挪用公款超过1000万元。

尽管唐源的理智长期被私欲蒙蔽,但他“午夜梦回时也担心有‘倒霉’的时候”。为逃避监管,他对贪污挪用的钱款作了平账处理。然而伪装得再好,终究会有暴露的一天。唐源将公司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的问题最终被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也被移交到拉萨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

“唐源直接把国有资产当私人‘提款机’,其贪污挪用的钱款,有的用于购房、买车,有的用于参与赌博、偿还网贷,有的用于向他人转款、日常消费,但更多的则是花在了娱乐场所。”办案人员在清查其涉案资金去向后,发现唐源使用公款在各大娱乐场所累计消费共计455万余元,期间还向娱乐场所服务员以现金形式发放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现金小费。仅在拉萨市各大娱乐场所,唐源所存酒水价值就达41万余元。

“当纪委监委的同志告知我贪污挪用公款的总额达上千万元时,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才二十几岁,不知不觉就闯下了‘天祸’。”2021年7月,唐源被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务合同。同年10月,唐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心正则廉、无欲则刚。对党员干部而言,廉不廉、贪不贪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考验。如果像唐源一样,在甘于清贫砥砺奋斗和贪图享乐奢靡无度的认识与选择上没有把握好,信仰迷失、精神上严重“缺钙”,初心一步步让位于私欲,就很容易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全体党员、公职人员要从唐源违纪违法案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人为镜,躬身自省、检身正己,及时纠正思想行为偏差。该案也暴露出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混乱、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举一反三推动整改。”2022年2月,拉萨市监委向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制发监察建议,督促其做实以案促改,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完善制度、深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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