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要件: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颠覆、推翻的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公开的和秘密的手段,还包括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手段,如以和平演变政权等。刑法将颠覆、推翻的方式或手段也作了以下区分:
1.组织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组织指有目的、有计划地挑选、收集人员,形成有机整体,比如拉帮结派结成反动集团,领导反动的犯罪集团,指挥拟订颠覆政权计划,指挥实施颠覆政权行动等。
2.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策划指密谋计划,比如幕后密谋策划改变政权性质,拟订篡党计划及方案,制订躲避法律惩处的对策等。
3.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比如直接遵照反动集团组织者的领导,贯彻执行颠覆政权的计划,即主要是参与篡党改变政权性质、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直接施行活动等。
以上“组织”的方式使反动的犯罪集团具有一定整体性,“策划”的方式使反动的犯罪集团的活动具有一定谋略性、计划性,“实施”的方式使其反动的罪行得以实现。所以三种方式都是主要的犯罪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在客观方面并不要求行为人已经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结果出现,只要求查明行为人具有为颠覆国家政权而进行组织、策划、实施的事实就够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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