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可以判缓期执行吗?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强奸罪没有条件可以判缓期执行

缓期执行其实也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缓刑,这一般是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当然也要满足缓刑的条件的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么强奸罪可以判缓期执行吗?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法务时刻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的处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强奸幼女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b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二、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上面,我们已经知道了强奸罪的处罚,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缓刑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总结:

综上所述,强奸罪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我国针对强奸罪通常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适用的条件之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因此,强奸罪在我国是很难被判处缓刑的。

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对于犯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来讲,由于此种犯罪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性犯罪,因此一般是很难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因为《刑法》关于强奸罪的处罚就不符合缓刑的条件。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ba8C2pQUAdSAVc.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吗?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是可以的,一般都是在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了,对于已经经过的缓刑期间就会归零,期间是会从两年开始进行计算,但要求重新计算的,就需要报批最高的人院。 一、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吗?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是可以的,即在死刑缓期期间

    2024-12-11 03:38:22
    70 0
  • 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可以申请缓期执行的条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缓刑,是刑法具体运用的一种,也就是刑法的暂缓执行,即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接受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在宣告刑罚的

    2024-12-11 02:53:52
    48 0
  • 死刑缓期是什么意思(缓刑的适用情形)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网友询问: 什么是缓刑,缓刑还

    2024-12-11 02:53:51
    62 0
  • 判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缓期执行和缓刑的区别)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网友询问: 什么是缓刑,缓刑还

    2024-12-11 02:53:50
    61 0
  • 无力偿还欠款缓期两年的解决办法,欠款缓期还款方案

    无力偿还欠款缓期两年 无力偿还欠款缓期两年是指债务人因无力偿还债务,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后将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两年的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为债务人提供喘息的机会,并为双方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创造条件。 在经济运行中,债务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由

    2024-12-11 02:40:30
    61 0
  • 什么叫缓期执行政策(缓刑一个月执行司法解释)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特有的制度,事实上死缓其实也是死刑的一种,但是针对的对象是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行为出现的,从死刑减为或无期徒刑,死缓两年考验期从生效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2024-12-11 02:23:08
    72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