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能否代书遗嘱?

即使是立人没有证的,也是可以代书遗嘱的,但是不能办理遗嘱的公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被继承人选择代书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的,此时是一定要符合代书遗嘱的程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的。

一、没有能否代书遗嘱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也是可以的,能通过自书方式写遗嘱,但是不能办理,因为不具备房产证。立遗嘱人应当证实房屋是属于自己所有,在遗嘱中写清房屋归属。当然,对于房产来说,房产证是很重要的,最好在立遗嘱之前办好房产证。

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有效的。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一旦死亡所立的遗嘱会生效。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哪些情况下立遗嘱是无效的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

在我国的民事继承的规定中,此时是允许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生前的财产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遗嘱的形式是很多的,包括、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每一个遗嘱所要求的生效要件都是不同的,要及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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