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公司合并解散不要进行清算。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关系、剥夺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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