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注册。商标法视野里的标志和标记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有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商标法视野里的标志和标记有什么区别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对于描述什么是商标时用的是“标志”。
对“标志”的解释:
1、表明特征的记号或事物;
2、表明某种特征。
其对“标记”的解释:
1、标注上记号;作出标志;
2、标志;记号。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标记”和“标志”作为名词时,“标志”的含义囊括了“标记”,对于“标志”而言,不仅记号可以作为“标志”,而且能表明特征的事物也可以表示为“标记”,这样一来,“标志”的含义比“标记”丰富一些,尤其当对应着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来说,“标志”作为立法中采用的法律术语,更正式,也更合适。
法律术语除非赋予特别的含义,对它的解释应当从语言习惯的角度出发,而《商标法》似乎也惜字如金,不愿意对“标志”再做过多的解释,但《现代汉语词典》显然很好地弥补了这一不足。当我们弄清楚了“标志”和“标记”的含义之后,这也才揭开了商标法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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