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就应当在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需要清缴公司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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