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请求撤销物业合同的,在物业合同被撤销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物业合同被撤销,被撤销的物业合同从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比较多,根据导致合同被撤销的原因,有过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业主撤销权的物业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 2、小区内车位算业主共有权吗
业主撤销权的物业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小区内车位算业主共有权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小区的车位一般分为三种:
1.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
2.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包括地上、地下车位);
3.人防车位。
1.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
这种车位属于在建设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决定以出租、出售或买房附送的形式进行处置,但是需要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
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
这类车位一般有两种情况: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道路改建的车位;在建设规划外的车位;这两种车位都应属于业主共有车位,由全体业主决定如何使用,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3.人防车位
目前来说对于人防车位的归属问题“尚无定论”,但是人防车位的管理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选择出租人防车位,所得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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