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买房后发现房子电源插座不能用,起诉开发商赔偿的观点吧。
2015年,张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位于北京市密云区XXX路1号院28号楼一套房屋(负一层和一层,共两层),房屋面积200平方米,房屋总价款300多万元。张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当日,开发商向张先生交付了房屋。
后来张先生入住该房屋后发现房屋负一层所有电源插座无法使用,一经合闸,全单元总闸跳闸。
发现问题后,张文军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赔偿修理电源插座的费用一万元左右。(来源:裁判文书网)
开发商认为:房屋已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 张先生在诉讼中,申请对房屋地下一层用电无法正常使用的具体原因及修复方案进行鉴定,以及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修复申请造价鉴定。
鉴定意见:为房屋地下一层用电无法正常使用的具体原因为地下一层插座③至插座④之间的线路、插座⑥至插座⑦之间的线路存在短路,修复方案为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鉴定意见,建议对涉案房屋地下一层插座的线路拆除并进行整体更换,如果在更换过程中出现埋地线管不通的情况,建议从插座①至插座⑥之间的线路采用白色穿线管沿墙、顶板进行明敷设。
《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1.鉴定结果1(依“修复方法1”计算)所涉修复费用为:2084元;2.鉴定结果2(依“修复方法2”计算)所涉修复费用为:4383元;3.鉴定结果3(按原告主张计算)所涉修复费用为:10788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对其交付的房屋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在本案中,房屋电路问题自交付时即存在,开发商却始终未予修复,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要求赔偿电路修复的费用,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根据鉴定结果,修复方法有两种,张先生在庭审中要求按照10788元的修复方法进行修复,法院最后也予以支持。
一套房屋动辄几百万,房屋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居住体验,电源插座看似很小的问题,但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生活,是很闹心!
对于买房后发现房子电源插座不能用,起诉开发商赔偿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a65C2pQXQVVA1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