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夫妻之间能协议,只要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就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当事人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分发。
依据:
《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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