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一方有,离婚时怎样分割(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女性产后抑郁,离婚时是否会影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供稿:婚姻家事工作室

责编:运营事业部

女性产后抑郁,离婚时是否会影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文/曹倩—

2021年度最火爆的职场剧《我是真的爱你》正在热播(其中部分镜头取景自我们泽大所,关于泽大所网红打卡点的更多详情点这里可以看到~),该剧主要以母婴话题为主线,讲述了三位身份背景不同的女性在面对生育压力、面对事业、面对家庭,经历种种之后,带着各自的爱与坚持,互相扶持走出了励志人生。

电视剧:《我是真的爱你》

因为职业原因,该剧中的职场女性陈娇蕊与丈夫离婚的剧情让笔者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名字看似娇滴滴的“陈娇蕊”其内心实则是一个女强人的性格,缺乏感全感、自卑但却又不甘示弱。都说艺术

更甚的是,陈娇蕊产后“历劫”失败,生完孩子之后患上了重度抑郁症,最终与丈夫离婚,并出现了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幕,甚至男方在与律师沟通时认为,陈娇蕊患有抑郁症,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才是抚养孩子的最佳人选,孩子的抚养权自己绝不会放弃。

产后抑郁情绪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状态,据相关数据统计,受抑郁困扰的孕产妇高达60%,产妇产后由于心情和环境的变化,导致自身情绪和精神状态出现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自杀倾向。产后抑郁对于不幸的产妇来说是一个永远的痛。而更为不幸的是,在一些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离婚案件中,女性患有抑郁症却成了另一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打击武器。

一、民法典背景下,

影响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案例分析

01

案例一:

案号:(2018)苏11民终2117号

02

一审诉讼请求

许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

1、许某与朱某1离婚;

2、婚生女由许某抚养成人,朱某1依法承担抚养费每月2500元;

3、依法分割位于丹阳市××虹花园××单元××室××房产及车库;

4、本案诉讼费由朱某1承担。

03

一审认定事实

许某与朱某1系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女儿,名朱某2。婚后初始夫妻感情尚可,后因许某怀疑朱某1与其他女性交往等问题发生矛盾,许某曾先后四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朱某1离婚未果。2017年8月4日许某第五次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朱某1离婚,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经一审法院调解未果。

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丹阳市××虹花园××单元××室××房产及车库经评估,住宅的市场估价为57.65万元,车库的市场估价为5.20万元。除上述房产之外无其他不动产登记信息。许某婚后一直未能自然怀孕,2008年7月4日又因宫外孕入住丹阳市人民医院治疗,并进行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术 左侧卵巢囊肿剥除术。2009年在江苏省人民医院通过试管婴儿怀孕后生育女儿朱某2。

04

一审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虽系自主婚姻,婚后因双方缺乏沟通交流,在生育子女以及感情生活等方面产生隔阂和矛盾,为此双方均未能妥善处理,导致多年来矛盾无法化解,现夫妻关系也无任何好转的迹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许某要求与朱某1离婚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准许。

关于婚生女朱某2的抚养问题,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呵护和陪伴,直接抚养子女方相比非直接抚养子女方需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此外,许某因身体原因婚后一直未能自然怀孕,为此曾多处求医治疗,又因宫外孕做了输卵管和卵巢手术,后通过试管婴儿方孕育一女,现由许某负责照料。

一审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本案双方的具体情况,婚生女朱某2宜由许某抚养更为妥当。朱某1辩称许某曾患有抑郁症,不利于抚养女儿的意见,因未提供相关确实的证据证实,一审法院不予采信。故对许某要求抚养婚生女的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朱某1应依法负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为保证婚生女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一审法院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出发,确定本案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及车库归许某所有,许某应给付朱某1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一审法院判决:

一、准予许某与朱某1离婚;

二、婚生女朱某2由许某抚养成人,朱某1自2018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许某孩子生活费12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双方各半承担(该款于每年的6月30日、12月30日前结算后由朱某1给付许某),直至婚生女朱某2独立生活时止;

三、朱某1在不影响婚生女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可享有每月四次的探望权,许某应予协助;

四、夫妻共同财产归许某所有;许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给付朱某1房屋及车库折价款30万元;朱某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自行搬离丹阳市金虹花园C幢三单元502室的住所。

05

二审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抚养权的归属应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原则,以充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根据一审法院与双方婚生女朱某2的谈话笔录和朱某1的称述可以确定,朱某1因工作等原因,在陪伴和照顾孩子的时间和能力上均逊于许某。朱某2年纪尚小,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阶段,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加之考虑到许某的身体状况和生育情况,一审法院判决婚生女由许某直接抚养,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朱某1主张“许某患有抑郁症,直接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关于曾经身患抑郁症是否就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的问题,判断这一问题,需要结合抑郁症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情况、恢复情况等综合判断,根据目前的情况,本院无法得出“许某身患抑郁症、且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结论,故本院对朱某1要求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其所有的主张,不予支持。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案双方除了位于丹阳市××虹花园××单元××室××房产及车库,并无其他房产。最后,朱某1主张涉案的房产系其与其父母主要出资购买,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该房产系本案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因此,一审法院酌情将该房屋及车库折价归并给许某,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朱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1

案例二:

案号:(2021)辽01民终1416号

02

一审诉讼请求

何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何某与杨某1于2016年7月14日,在新民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协议约定婚生长子杨某2(××××年××月××日出生)归杨某1抚养,何某不付抚养费。长女杨某3(X年X月X日出生)归何某抚养杨某1不付抚养费。但是从离婚至今两名子女都由何某一人抚养,杨某1至今未尽到照顾和抚养义务,经常出去喝酒并打骂孩子,所以请求婚生长子杨某2继续和我一起生活,变更抚养关系,两名子女都归我抚养,由杨某1承担抚养费。诉讼费由杨某1承担。

03

一审认定事实

何某与杨某1于2016年7月14日在新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长子杨某2(男,××××年××月××日出生)归杨某1抚养,长女杨某3(女,X年X月X日出生)归何某抚养,各自承担抚养费。双方离婚后,杨某2与杨某1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大约半年多时间,之后与何某在一起共同生活至今。何某在新民市社区工作,有自己的住房。杨某1在新民市烟草专卖局工作,每月收入四千元左右。经征求杨某2的意见,其表示愿意与何某在一起生活。

04

一审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何某有稳定的收入,有自己的住房,杨某2表示愿意与其母亲何某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且已实际共同生活四年多时间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从孩子的主观愿望及客观实际综合考虑,孩子杨某2由何某直接抚养更为有利。杨某1应承担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参照孩子的实际需要,杨某1的收入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酌情确定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800元。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何某与杨某1的婚生长子杨某2由何某直接抚养监护;二、杨某1每月给付杨某2子女抚养费人民币800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至杨某2十八周岁时止,于每月十日前给付当月的子女抚养费。

05

二审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婚生子杨某2(男,××××年××月××日出生)的抚养权问题,婚生子杨某2现与母亲何某共同生活多年,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且婚生子杨某2已年满八周岁,能够表达真实的意愿,其明确表示愿意与母亲何某一起共同生活。原审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从孩子的主观愿望及客观实际综合考虑,认为杨某2由何某抚养,并无不当。现杨某1提出何某患有抑郁症,不适合抚养孩子,但未能提供的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何某二审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其心理健康,故对杨某1提出改判婚生子由其抚养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杨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以上的案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综合分析,患有抑郁症是否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判断抑郁症的严重程度,如果没有影响到正常生活,不会因为抑郁症正常抚养孩子,一般不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影响孩子抚养权的疾病应为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严重疾病,例如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的疾病。总的来说,一方患病是否会影响孩子抚养权,需要判断该方的疾病是否会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律师建议

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以女方患有抑郁症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建议女性多从自己的疾病不影响正常生活、自己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平时照顾孩子更多等因素去举证,从而最大可能性的争取孩子抚养权。

曹倩 实习律师

婚姻家事工作室

婚姻家事工作室

以婚姻、继承业务为切入点,致力于提供婚前婚后财产规划、家业企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的筹划与安排(传承)等业务、继承安排及监督与执行、婚姻危机辅导与处理、婚姻家事争端解决等法律服务。服务范围从解决婚姻家事个人间的争议纠纷扩展到了与其相关的领域,包括对私人财产安全保障的策划建议;家族财富管理与保障;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代际传承规划及监督与执行,私人法律顾问等。

安徽:因妻子患有抑郁症,男子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十万

安徽:因妻子患有抑郁症,男子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十万!

结婚时的无论贫穷与富贵,都要同甘苦共患难,全是谎言,真正做到的实在是不多,近日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离婚案例,简直离了大谱。

因妻子患有抑郁症,男子提离婚并赔偿

法院文书显示高女士和王先生2016年相爱,并于2018年10月举行婚礼,12月7日办理结婚证,两人都属于再婚,婚后并没有生育孩子。

王先生提交证据显示,高女士2015年患有轻度抑郁症,且有多次治疗,以此为由王先生于近日提出撤销双方婚姻关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王先生的提出合理吗?

在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确实应如实告知,有隐瞒可以撤销,高女士婚前患有轻度抑郁症,王先生无法证实隐瞒的事实,且高女士抑郁症轻度转为中度是因流产导致,且抑郁症并未达到重大疾病标准,驳回王先生撤销婚姻的请求和抚慰金的诉请。

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个案例简直让人大跌眼镜,一个简简单单的抑郁症,成了二婚丈夫的离婚筹码,还想要借此获取十万元的抚慰金。

算盘打得外太空都听到了,我想他们的婚姻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抑郁症就破裂,或许在生活当中的相处不愉快,且婚后女方有怀孕但是流产了,没有一个共同的孩子,可能是更重要的基础损坏。

另外一点,女方婚前还是轻度,到了后来就变成中度,明显是属于婚后加重抑郁状态,可见在处理矛盾上女方并没有被男方疼爱,遇上了只能说倒了大霉。

前些日子见到一个新闻,因男方在婚前隐瞒自己不能同房的情况,结婚后女方要求离婚,并且全额赔偿了所有彩礼和三金,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女子的做法可圈可点,其实她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并没有。

请睁大眼睛找对象

11月11日,安徽一位女子在平台吐槽自己不幸的婚姻遭遇,二婚嫁了一个男人,结果刚刚出月子,把自己身上的钱掏空,想让丈夫出点钱给孩子买奶粉,遭到了丈夫拒绝,理由是没钱,万幸的是女子还有娘家可以依赖。

婚姻不是儿戏,有些人刚刚离婚,又赶紧进入下一段婚姻,我不知道他们的相识是在婚内,还是离婚后发生的,总觉得接连遇到渣男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琼瑶笔下的爱情很难有,有也是三人行,明显打破了世俗伦理,有些人就是拧不清,别人找你一个在婚状态的人,会是什么好人呢?

至少品行不行,有素质的人不会去破坏别人的婚姻,也不会与有婚姻的人产生瓜葛,如果有他也不过是缠你身子罢了。

找对象要睁大眼睛,好好找,出了坑就不要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婚姻的不幸从来不是单方面,也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那些把丈夫(妻子)与出轨对象比较的,不是傻子就是傻白甜,这一比就显得你很轻贱,现任做不好的,情人也基本做不好。

你以为他是来搭救你的吗?然而她多半会把你推进另一个火坑罢了,你的信以为真让他推得毫不犹豫。

最后,只想说这位女士下一次可千万不要在同一个地方犯错了,一开始的甜言蜜语不过是表象是虚妄,人需要自愈,不要总觉得比人是来救赎的,深渊或许更多。

案例分析:离婚时能否主张家务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地位平等不代表双方付出必然均等,譬如家务劳动,就常有一方承担较多、另一方几乎当甩手掌柜的情况,照料老人和孩子也是,那么到了离婚时,这些劳动是否具备价值?能不能获得一定补偿?

《民法典》实施之前,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适用有个限定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必须采取约定分别财产制,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夫妻采取的都是法定共同财产制,所以此前该项补偿在离婚诉讼中适用概率偏低。

现行《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不再受限于这一条件,一对夫妻,无论采取哪种类型的财产所有制都不影响离婚时主张家务经济补偿,当然本项权利的行使还需符合其他要求,家务劳动只是为家庭利益负担的义务表现之一,司法实务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包括多个方面。

案例回顾:

白某(男)和李某(女)是一对90后年轻夫妻,两人婚后生育了2女。婚姻存续期间白某经营汽车工作室,李某未参加工作,专心在家照料子女和做家务。白某有暴力倾向,夫妻感情不佳,2020年1月白某将李某打伤,造成其头部、腰腹多处外伤、头皮裂伤血肿等,自此二人分居。

李某入院治疗后经诊断伴有重度抑郁发作。虽然白某打人一事达成了调解,婚姻裂痕却无法修复,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经济补偿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白某诉至法院。经审理认定,汽车工作室双方共同经营,夫妻均同意由白某给李某2万财产分割款,2个孩子归白某抚养。

夫妻共同财产另有一辆价值5万的车,分割产生了分歧。此外,李某主张白某存在家暴的过错,自身无过错,请求损害赔偿;主张她在承担家务和照顾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李某应给一定经济补偿。李某不认可,声称只因为吵架打过李某一次,不算家暴;

李某婚后没有自己的工作,仅协助他经营过工作室,家庭主要经济收入

本案中李某认为她承担家务和照料女儿较多,白某需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能否获得支持?

以案普法:

离婚经济补偿区别于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实际可以视为离因损害赔偿,一方存在家暴、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时,通过赔偿,可以让过错方受到一定惩戒,同时给到无过错方一定救济。

离婚经济补偿,参照《民法典》第1088条可知是对一方承担家务劳动等家庭义务的价值肯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不受夫妻采取的财产所有制类型限制,如本案中白某和李某夫妻就并未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为法定共同财产制,按原《婚姻法》不适用离婚经济补偿,无权请求;《民法典》作出修改后,李某可以根据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情况,主张让白某补偿。

“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是本项补偿的必要前提条件,这里所说的家庭义务,包括了常见的家务活,比方说打扫卫生、购置生活用品、做饭洗碗等为了自己和家人生活而进行的家务劳动,这种劳动通常无酬却占据人大量时间精力,对亲友的无酬照料帮助人情来往也不例外。

“全职太太”和“全职丈夫”承担了这些家庭义务,那么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请求经济补偿于法有据。除了家务活,照顾老小、协助另一方工作以及其他为家庭利益负担的义务都能够被肯定,具体判断夫妻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时,要结合时间精力成本和效益判断。

包括家务劳动补偿在内的离婚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不同,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都能适用,但不能离婚后再起诉,离婚完毕又通过诉讼提出本项请求的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当事人承担较多家庭义务,通常不会因为客观阻碍导致对本项事实不明、经济补偿请求权不明。离婚时就能及时行使权利,或者选择不行使,系个人自由,限于离婚时解决补偿争议有利于双方尽快结束过往纷争,开始新生活。

因为权利自由行使,离婚诉讼中法院最多向当事人释明,不会在当事人没要求的情况下径直判决,承担家务较多认为自己应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一方,需要在诉讼状掌握好主动权。

最终结果:

回到李某与白某离婚一案,经法院查明,白某存在家暴行为,对妻子李某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与李某患抑郁症存在关联,判白某赔偿李某3万;共同财产车辆归白某所有,白某支付李某财产分割款2.5万,抚养按照双方的协商结果判决,2个女儿归白某抚养。

李某抑郁造成社会功能受损,无法工作获取经济

综合考虑了李某和白某共同生活的时长等因素后,法院酌定由白某补偿李某1万元,判双方离婚,李某作为全职太太,承担家庭义务的价值获得了认可。从本案就能看出,离婚时,如果自身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对方又有过错,除了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也应该及时主张,充分利用法律的婚姻保障,尽最大可能让己方权益得到维护。

(《案例分析:离婚时能否主张家务经济补偿?》一文图片皆为网图,仅配合叙事。原创文章,谢绝抄袭转载)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地位平等不代表双方付出必然均等,譬如家务劳动,就常有一方承担较多、另一方几乎当甩手掌柜的情况,照料老人和孩子也是,那么到了离婚时,这些劳动是否具备价值?能不能获得一定补偿?

《民法典》实施之前,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适用有个限定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必须采取约定分别财产制,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夫妻采取的都是法定共同财产制,所以此前该项补偿在离婚诉讼中适用概率偏低。

现行《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不再受限于这一条件,一对夫妻,无论采取哪种类型的财产所有制都不影响离婚时主张家务经济补偿,当然本项权利的行使还需符合其他要求,家务劳动只是为家庭利益负担的义务表现之一,司法实务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包括多个方面。

案例回顾:

白某(男)和李某(女)是一对90后年轻夫妻,两人婚后生育了2女。婚姻存续期间白某经营汽车工作室,李某未参加工作,专心在家照料子女和做家务。白某有暴力倾向,夫妻感情不佳,2020年1月白某将李某打伤,造成其头部、腰腹多处外伤、头皮裂伤血肿等,自此二人分居。

李某入院治疗后经诊断伴有重度抑郁发作。虽然白某打人一事达成了调解,婚姻裂痕却无法修复,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经济补偿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白某诉至法院。经审理认定,汽车工作室双方共同经营,夫妻均同意由白某给李某2万财产分割款,2个孩子归白某抚养。

夫妻共同财产另有一辆价值5万的车,分割产生了分歧。此外,李某主张白某存在家暴的过错,自身无过错,请求损害赔偿;主张她在承担家务和照顾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李某应给一定经济补偿。李某不认可,声称只因为吵架打过李某一次,不算家暴;

李某婚后没有自己的工作,仅协助他经营过工作室,家庭主要经济收入

本案中李某认为她承担家务和照料女儿较多,白某需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能否获得支持?

以案普法:

离婚经济补偿区别于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实际可以视为离因损害赔偿,一方存在家暴、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时,通过赔偿,可以让过错方受到一定惩戒,同时给到无过错方一定救济。

离婚经济补偿,参照《民法典》第1088条可知是对一方承担家务劳动等家庭义务的价值肯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不受夫妻采取的财产所有制类型限制,如本案中白某和李某夫妻就并未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为法定共同财产制,按原《婚姻法》不适用离婚经济补偿,无权请求;《民法典》作出修改后,李某可以根据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情况,主张让白某补偿。

“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是本项补偿的必要前提条件,这里所说的家庭义务,包括了常见的家务活,比方说打扫卫生、购置生活用品、做饭洗碗等为了自己和家人生活而进行的家务劳动,这种劳动通常无酬却占据人大量时间精力,对亲友的无酬照料帮助人情来往也不例外。

“全职太太”和“全职丈夫”承担了这些家庭义务,那么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请求经济补偿于法有据。除了家务活,照顾老小、协助另一方工作以及其他为家庭利益负担的义务都能够被肯定,具体判断夫妻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时,要结合时间精力成本和效益判断。

包括家务劳动补偿在内的离婚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不同,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都能适用,但不能离婚后再起诉,离婚完毕又通过诉讼提出本项请求的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当事人承担较多家庭义务,通常不会因为客观阻碍导致对本项事实不明、经济补偿请求权不明。离婚时就能及时行使权利,或者选择不行使,系个人自由,限于离婚时解决补偿争议有利于双方尽快结束过往纷争,开始新生活。

因为权利自由行使,离婚诉讼中法院最多向当事人释明,不会在当事人没要求的情况下径直判决,承担家务较多认为自己应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一方,需要在诉讼状掌握好主动权。

最终结果:

回到李某与白某离婚一案,经法院查明,白某存在家暴行为,对妻子李某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与李某患抑郁症存在关联,判白某赔偿李某3万;共同财产车辆归白某所有,白某支付李某财产分割款2.5万,抚养按照双方的协商结果判决,2个女儿归白某抚养。

李某抑郁造成社会功能受损,无法工作获取经济

综合考虑了李某和白某共同生活的时长等因素后,法院酌定由白某补偿李某1万元,判双方离婚,李某作为全职太太,承担家庭义务的价值获得了认可。从本案就能看出,离婚时,如果自身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对方又有过错,除了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也应该及时主张,充分利用法律的婚姻保障,尽最大可能让己方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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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1 0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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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吗

    问题解答: 一方有抑郁症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后向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或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

    2024-12-11 03: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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