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增值 离婚(离婚增值部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律师为您解答
夫妻之间进行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对于一些增值财产会不太清楚,比如说当前房价也是在增长中,许多离婚夫妻在离婚时发现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房价增长了许多,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增值的部分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接下来华律邀请张媛媛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张媛媛律师解答:
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实施,以前对于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局面被打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购房时,只是婚前一方个人出资购买的,该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问题二:”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张媛媛律师解答: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在协议离婚中,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双方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
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在诉讼离婚中,单方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如果,房屋产权上设定有抵押的,还需要涤除抵押权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一般来说,也就是需要结清银行的抵押贷款。
如果您有”婚姻家庭”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张媛媛律师一对一在线交流。也可关注华律网官方账号,私信咨询。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的,离婚时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04年2月我花7万一次性买了房,所有手续当时就办完了的,是我婚前财产。当年8月结婚,现在房子涨到45万多了,增值了30多万,请问一下这30多万是不是夫妻共同的?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答:
1:婚前购买属一次性付款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属婚前财产。(包括增值部分,新婚姻法在这块作了诠释)
2:如果你前期购买时,办理的是按揭贷款。婚后配偶也参与了还款,而且能够提供出所还款项的相关证明,则配偶方可根据还款金额来获得相应的款项。
常向前律师解析: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政治机关背景,办案经验丰富,广东省民营企业家联合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经济案件胜诉率高!
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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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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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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