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另一方若是有拒不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行为,可以由人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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