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抢注35类是否会违反刑法
一、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
一般不会触及刑法。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谓"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的知名商标。知名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在用商标,比如老字号、老招牌,它们大多是在历史上因经营某一种商品而出名的店铺或个人的名称、姓名,直接代表着其经营的商品,在未实行商标制度的时代,这些老字号、老招牌往往代表的就是那些信誉卓著、质量上乘的商品。现在各地商家为了招揽顾客,都争着使用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品商标,有的商家甚至通过抢先进行商标注册获得了老字号、老招牌的商标专用权,然后再以商标侵权起诉在先使用老字号、老招牌的其他同业竞争者,甚至是老字号、老招牌的真正拥有者,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恶意抢注"。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商标恶意抢注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
不管是抢注35类商标或者是其他任何性质的商标,抢注商标没有入刑。并且事实上就是,当发现商标已经被其他企业所抢注,肯定第一时间就要针对抢注的商标提出异议,在该商标还没有实际造成侵权后果之前就有可能已经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了,所以要求抢注商标者承担刑事责任是不切实际的。
商标被人35类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被人35类抢注怎么办?
35类是广告类,后面可能会涉及到做广告的时候会有影响,而且35类是通用类公司应该及时注册。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二、商标被抢注册危害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使用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呈现出繁荣的景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会发现很多的投机取巧的人员就会钻法律或者经济市场的空子,赚一些破坏社会经济正常运营的钱,比如说抢注商标高价卖出等行为。商标被人35类抢注,我们可以在法律规定下寻找相应的措施,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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