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去都拿如下材料;
1、双方共同签署的书。且协议应当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
2、双方证;
3、户口簿、身份证;
4、其他材料。
依据:
《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92aC2pWUgJUB1M.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