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侵犯子女的探视权应这样举证:当事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视频材料等的证据证明对方侵犯了自己对于子女的探望权。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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