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事实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之后,而从事的一种劳动就业关系,作为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约定来及时的支付员工工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尽管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但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关系并没有依照相关规定建立,也是就是说,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劳动关系。
尽管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事实劳动关系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归纳起来,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一是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三是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二、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的要件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
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由于劳动者的劳务一旦付出便不能收回,因而可以将劳动合同看成一种特殊的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将劳动关系否决,即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能按照一般的无效合同那样双方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等,否则对劳动者来说非常不公平。由于法律并没有对此有特别的、明确的规定,事实中便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这点来规避法律、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在一些劳动争议和中,因而劳动者需要了解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维权。
三、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对于社会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双方如果存在劳动关系的话是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一下法务时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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