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判罚不服上诉一般三个月能判决。根据相关规定,第一审人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另一方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案件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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