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犯罪地与非法经营罪(刑事诉讼法解析)

【导语】了解犯罪地的认定原则以及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文详细解析了犯罪地的管辖权和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为读者提供了相关知识。

一、犯罪地如何认定

不属于,根据属地原则,所以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非法经营罪法院审判管辖:非法经营罪的刑事处罚是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非法经营罪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非法经营罪如何进行认定

符合以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的市场管理制度。

说白了,就是商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允许就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实质上,是指商家实施了未经允许的买卖活动,如果商家没有实际行动的,光想,是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1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换句话说,就是您必须是故意未经允许就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买卖活动,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非法经营罪标准

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结语】犯罪地的认定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至关重要。只有了解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希望本文的解析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 https://www.falvshike.com-------/xsbh/5832.html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8c7C2pQVwJVA1A.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事由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中关于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如果案件的侦查、审查和审判人员和案件当事人是近亲属关系,或者和案件的审理结果有相关的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案件的证人,诉讼代理人的,诸如此类的情形下,应该主动回避没有主动回避的嫌疑人,可提出回避请求。 一、刑事诉讼法回避的事由具

    2024-12-11 03:59:15
    49 0
  •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亮点(2022刑事诉讼法解释新旧对比)

    新刑诉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2012年解释相比,新刑诉法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是最高人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

    2024-12-11 03:55:50
    38 0
  • 新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刑法司法解释)

      第一编总则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务,是保证准

    2024-12-11 03:42:06
    47 0
  •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规定,案件管辖及审判程序解析

    【导语】本文详细解释了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案件管辖和审判程序的相关规定,包括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犯罪地的界定、被告人的居住地和户籍地的确定等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关于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方面的规定,为读者全面了解刑事诉讼法提供了帮助。 第一章管辖 第

    2024-12-11 03:33:18
    50 0
  • 刑事诉讼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讲解)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 法释〔20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

    2024-12-11 03:25:34
    51 0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几个(刑事诉讼法最后修改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草案) 征求意见稿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监督中发现司

    2024-12-11 03:25:33
    39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