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民事起诉不处理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首先,被告不签收法院送达的诉状及传票等手续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没有送达到,没有送达包含一下几种可能——1、法院送达的地址不存在(因为在诉状上通常要求有被告明确的住所地,一般是(自然人)身份证上的住址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登记的住所地,真实性还是比较高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有该地点正在修路或曾经修过路,道路名称发生变更;原有房屋正在拆迁或被拆迁;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导致原地址变更或其他送达地址实际不存在的情况;第二,因缺少受送达人的联系方式或无有效的联系方式而无法送达;简单地说就是你给法院提供的被告的 号码处于停机、关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状态,导致无法实际送达(这包括邮寄送达和以短信、 等方式的送达,空号、关机或者停机接不到 或者收不到短信都正常);第三,受送达人地址错误:这主要是指这个地址现实存在,但不是被告的住所地(从未住过或已经搬走)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话还可能出现同名不同人的情况;第四,无人签收,这是指法院确实给被告邮寄了诉状和传票等手续, 也能打通,但是被告住所地没人管自然人可能是身份证登记的是老家,没人很常见;公司可能是没有前台或经营不善停业而没人签收;第五,有人,但无权签收,这里比较常见的是邮寄到自然人老家,而家里住的没有近亲属都是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无权代为签收;第六,被告人拒绝签收,主要是指被告对法院向其送达起诉状的事已经知道了,故意拒收。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处理办法如下:第第二种没啥好办法的公告送达;第三种情况建议确认一下被告的名字(名称)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如果确认无误,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自然人为户籍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请法院按照登记的地址送达;第四种可以留置送达;第五种可以留置送达或请求代为转交;第六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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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案件的承办法官和联系方式,书记员和联系方式(注:一定要问书记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原因是承担法官往往日理万机,所以绝大多数情况打不通 ,哪怕打通 了也没有耐心回答你的问题)。
联系本案的书记员,完成两件事情。
第一件,要求把自己拉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
第二件,询问案件的进展(一般没啥进展,不然早联系你了)。
四、前往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选择后者小程序,而不是公众号。
然后,点击「我的案件」,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案件。
以后,你就可以在小程序里面给承办法官留言,跟踪案件的进展,接受开庭传票,民事判决书等。
法院民事起诉不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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