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青年律师工作计划 第1篇
(一)继续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年初会员服务和社会公益专门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本年度将继续组织长跑、好声音、乒乓球、足球、篮球等比赛活动。并且为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让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我们将采用律协承办,分会协办或事务所冠名等方式,使全年的活动更加丰富多彩,通过这些活动发现文体人才,并开展对外交流。同时,2019年春节前将举行律协春晚大型活动,从现在起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关爱措施
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会员服务工作,落实“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律师关爱工作若干规定”的各项措施,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建立关爱公益基金、关心律师身心健康、完善律师执业保险、争取金融扶持等工作,使各项关爱工作具体化,并确定专人负责,持之以恒。
(三)做好社会公益活动,深化涉诉信访工作
发挥律师的社会公益价值,充分施展律师的专业优势,在上届律协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加强涉诉信访志愿团人员力量,主动联系我市二级法院,深入地开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运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涉诉信访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为社会化解矛盾,提供律师的社会美誉度。
(四)推进协会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律协智能化、信息化工作,收集各方意见,积极主动与相关科技公司沟通联系,将会员APP平台尽早建成,并尽早有效运行,推进律协工作信息化建设,更高效、更全面地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由于种种原因,我的工作肯定还存在许多不足,与大家的期待尚有一定的差距,我自己会不断反思、不断改正,不断提高,为此,我们在去年下半年专门组织了一次问卷调查,收集广大律师对我们工作的意见,也欢迎大家随时向我提出批评指正和建议,最后,我要感谢广大律师的热情参与,感谢市局行政领导、律协秘书处的大力支持配合,感谢专门委员会团队成员的无私奉献。
律协青年律师工作计划 第2篇
本人认真履职,以服务好广大律师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完成律协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出席各类会议,积极出席各项活动。对于各项重要会议议题,本人都认真审阅,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言,参与讨论。各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一)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律协的工作安排和重点部署,八届理事会非常重视宁波市中小律所的发展,为此,新设立了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结合目前中小律所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制定了工作目标。经过四年的努力,力争让全市大多数中小律所“管理效能有所改善、专业技能有所提升、政策扶持有所感受”。为真正了解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困境和发展需求,专门委员会组织相关委员,会同市律协监事会成员,对全市中小律所进行走访、调研,目前已经分别走访了宁海、象山、奉化、北仑,镇海等地,与当地司法行政领导及律所主任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了基层中小律所运作的特点,收集了中小律所发展中的一些建议和要求,在完成全市中小律所的走访后,专门委员会将形成一份全市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调研报告。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中小所管理水平,促进中小所之间的交流,本委自2017年年底开始,逐步策划、准备召开“宁波市首届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论坛”。经过本委全体委员讨论,已经基本确定了论坛初步方案。
(三)联系片区工作情况
结合2017年下半年调研中小律所的契机,重点对联系的奉化、宁海、象山片区进行了走访,和当地司法局分管领导及事务所主任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和交流,听取他们对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宁海走访、联系期间,应邀参加了宁海律师检察官辩论赛评委工作,并作为市律协代表发言。应象山司法局的邀请,讲授了《民法总则》相关规定。春节前夕,陪同市司法局领导走访了春煦所、云驰所、慈中所、明俊所、杨柳风所、慈甬所等六家慈溪律所。
(四)其他工作情况
6月份,参加律协班子成员的省律协集体拜会和考察杭州律协活动,并参观杭州部分律师事务所,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
7月,参加会长会议,确定副会长分工和新一届律协的基本工作思路;参加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8月,参加八届理事会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竞聘会议;参加律协读书会;
9月,参加宁波政法委组织的全市律师联席会议;参加常务理事会议;参加余姚法院法律共同体座谈会;
11月,参加省律协十九大报告会;参加余姚律协分会成立大会。
律协青年律师工作计划 第3篇
(一)打造女律师“温暖之家”,关注女律师的身心健康
围绕服务女律师,关爱女律师为工作中心,倾情打造女律师“温暖之家”,组织开展有利于女律师身心健康的活动。例如:开展健康讲座、心理辅导,为女律师身心健康提供充分保障;开通女律师服务专线,为女律师工作和生活排忧解难;组织女律师旅游,放松心情,交流情感;组建女律师合唱团、舞蹈团等,丰富女律师的业余生活,提高艺术水平。
(二)大力推进“一站两线”工作
“一站”指金石榴女律师维权站,将女律师维权工作扩大覆盖面,在余姚等各县区设立分站,从而自上而下全面开展女律师参与社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局面,打响“金石榴”公益服务品牌。“两线”分别指女律师在线与主席热线,在女律师对外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也能保障在女律师遇到困难时能够寻求帮助,最大限度为女律师们分忧解难。
(三)组织开展律师“和美家庭”评选
在国际家庭日之际,举办全市律师“和美家庭”评选活动,让全市律师都能够重视家庭,强调家风,积极倡导和谐、和美的家庭建设。
(四)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和“关爱妈妈”行动
组织女律师志愿者宣讲团,进校园开展系列普法宣讲,提升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进一步扩大“关爱妈妈”帮扶对象,与宁波市中级法院未成年庭等部门深入合作,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害人这个特殊群体给予妈妈般关爱。
(五)积极搭建单身律师交友平台
七夕节继续举办“初见?牵手”相亲活动,打造律师界“初见?牵手”的相亲品牌,并组建公益红娘团队,建立单身律师信息库,不定期组织单身律师交友活动。
(六)老律师的关心关爱工作
重阳节走访慰问老律师,举办老律师茶话会或郊游等活动,并在老律师住院、过世等情形探望、吊唁,给予问候和带去律协组织的温暖。
律协青年律师工作计划 第4篇
(一)青年律师培育工作向纵深推进
成功举办 “青年律师沙龙”以及“青年律师论坛”,并取得了热烈的反响。2017年8月举办的青年律师沙龙,我们以“青年律师成长困惑”为主题,本场沙龙是迄今为止参与人数最多且反响最好的一场活动;2017年10月底举办的第六届青年律师论坛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论坛以“跨界 赋能 匠心”为主题,探讨在大时代环境下青年律师该如何发展自身,并颁发了2015-2016年度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和“青年律师公益之星”,鼓励我市青年律师在大时代背景下发展自身,做到“换道超车”。
同时,我们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如2017年9月,为了更好地备战浙江省第三届控辩大赛,宁波检察官与律师举办了友谊拉练赛。在比赛中,宁波律师辩论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展现了宁波律师的风采。
市律协组织开展新执业律师入职集体宣誓活动,增强新律师的执业荣誉感与社会责任感。12月4日,在第四个宪法日组织新执业律师在宁波电视台举行的宣誓仪式具有重要意义,来自全市的50名新执业律师代表参加。各分会和联络组也纷纷与市律协对接,举行形式多们的青年律师活动,如余姚分会、慈溪分会举行“小目标 大律师”大型青年律师沙龙,海曙区举行青年律师座谈会等。我们还积极探索与各地青年律师之间的交流,积极选派青年律师参加浙江省青年律师论坛、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与深圳、武汉、杭州等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建立广泛的联系和交流。我们选派律师参加苏州市青年律师论坛,在汲取养分的同时,展现了宁波青年律师的风采。
(二)对外交流工作获得了新的进展
对外交流工作主要着眼于“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及积极探索合作共建三种模式,并获得了巨大成绩。
2017年底宁波市律协迎接苏州市律师协会一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律所管理、行业发展、文化宣传、业务培训、青年律师培养、会员服务与公益承担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分享了各自的有益经验;2017年11月,代表参加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会长论坛的“青委会主任论坛”,在走出去中介绍了宁波目前青年律师工作情况,讨论关于新时代北京下青年律师跨越发展; 11月底市律协、海曙区司法局、海曙区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合作协议》,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法院涉诉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12月,签署了《关于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合作共建关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工作在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大通道建设中的作用。2017年,市律协接待了法国鲁昂——宁波友好委员会主席一行的友好访问,并应邀进行回访,分别与法国鲁昂市、摩洛哥马拉喀什市律师公会负责人签署了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与中山、湖州、绍兴、嘉兴等地开展工作交流。协助全国律协举办律师管理与律师服务综合标准化工作会议,组织律师参加第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峰会、省第三届控辩对抗赛、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青年律师苏州论坛等对外交流活动。
(三)加强宣传力度,维护宁波律师正面形象
(四)强化联系工作,促进联系对象深度融合、提升
高频度对接海曙片区工作。2017年7月,数访分管副局长过世荣和法管科、参加海曙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就律所之间联系交流、信息共享、中小律所管理、律师维权等开展交流;2017年12月,举行了导司律师事务所对口联系海曙区的工作对接座谈会。为切实解决我市律师行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两次协调和组织海曙区人民法院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律师们提出了十一个问题,一一获得了业务庭室的书面回应。
助推专业委创新发展。2017年8月底,宁波和舟山两地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举行业务对接会,强调通过对接,争取在合作中互相沟通、操作^v^同规范,在传统合作基础上,通过业务创新合作,力求合力发展,争取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共赢。劳保委举行“微信训练营”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和合作。
建立“台企台商法律服务团”,服务宁波台企台商工作。在时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唐一军、市委常委、秘书长施惠芳的见证下,本人代表市律协与台资企业协会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举办以“携手圆梦 勇立潮头”为主题的宁波市律协与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举行见面交流会,成立法律服务团,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和咨询机制。
虽然2017年度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也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但是相关工作仍然没有做出亮点、做出成效,与一些地区的律协工作相比,我们稍显逊色。在青年律师工作中,我们还缺乏有效的抓手,我们的服务供给能力与广大青年律师的需求之间尚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对外宣传上没有形成良性的循环,稿源不足、关注度不足、影响不够、宣传队伍力量不足等严重制约了我们对外的宣传成效;我们对外交流的力度有待加强,经费有待拓源等。2018年,我们需要您的支持和关心!我们会在宣传工作上加大力度,在青年律师工作中创新思路,并将各项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
律协青年律师工作计划 第5篇
从青年律师发展的视角来看,当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现有管理体制存在以下制约青年律师发展的因素:
1、律师事务所中主流分配模式不仅没有足够资金支持青年律师的成长与发展,反而迫使青年律师为解决生存问题而急功近利。
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中以提成制或柜台制为主,以公司制或准公司制为辅助。提成制是律师事务所从律师业务收入中提取固定的分成比例,剩余收入归律师支配,“柜台制”是律师事务所根据其占用的办公空间对每位独立执业律师收取固定金额的管理费,剩余收入归律师事务所支配,因此,从收入分配上来讲,律师提成制或柜台制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提成制或柜台制管理模式下,律师事务所的收入主要用于办公开支,如果有盈余,大多数情况下会被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分享。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没有公共收入用于培养和发展青年律师,而青年律师在没有任何收入保障的情况下,还要面临巨额的办公成本。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一名律师的毛收入为10万元/年,那么在扣除事务所提取的管理费、税费以及业务开拓和维护成本,基本所剩无几,而律师的社保、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都得自己解决,换句话说,一个律师要持续每年20万左右的毛收入才能勉强维持生活。在这种创收压力下,再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绝大多数没有客户基础的青年律师一方面要充当类似“保险销售员”的角色漫无目的寻找客户,另一方面要像“车间工人”一样战战兢兢地处理各种类型的业务。更重要的是,他们还需要像“客户经理”那样竭尽所能地去搞好客户关系,当发生客户赖账、投诉或其他特殊情况,还得当“消防队员”去灭火。更惨的是,当客户的律师费还没有到帐时,却可能面临作为“房东”的律师事务所催收“房租”。在上述一系列压力下,大部分青年律师生活在非常紧张和焦虑的状态,很难让自己“宁静致远”,只能被动地“快速致富”。
2、律师事务所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青年律师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并没有真正地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战略组成部分。
“人”是创造律师事务所利润和价值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因素,“资本”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奇怪的是,在工商企业界非常重要非常成熟的人力资源管理在律师行业似乎并没有太多的用武之地,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根本没有“HR”这个职位,更不知道“CHO”为何物,所以也谈不上所谓的人才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在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不会当作重要的“资源”被规划、开发和整合,青年律师之于律师事务所的价值大多数停留在分摊办公成本和提高人气上面。青年律师选择律师事务所考虑最重要的因素是办公成本的高低,其次事务所公共资源,很难考虑其长远的职业规划。而律师事务所通常则希望律师越多越好,很多律师事务所举办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律师加盟,律师事务所基本不会对加盟的律师进行真正意义面试和笔试考核,更不会被“职业经历背景调查”,也不需要问其来自何方、专业背景如何等重大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其无不良记录即可。因此,律师事务所的人才流动变更非常便捷和无序,律师在“求职”过程基本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律师进入事务所之后,就会成为没有“首领”和没有“供给”的士兵冲到前线作战,没有人指导你的战略、战术,甚至没有人知道你是死是活。
律师事务所的这种人力资源生态环境看似是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在自发地调整,似乎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但我认为这种情形从根本上违背律师事务所作为经营组织的发展规律。放眼望去,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经济国家,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法域的律师事务所像我们这种体制,更没有任何一个专业服务提供者有类似我们的这种模式,基于此,笔者断言,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律师行业当前主流的管理模式必将面临逐步“退市”的命运。
3、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不健全,缺乏统筹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的机制。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律师与事务所是契约式的松散联盟关系,律师只是通过缴费的方式获得了律师事务所的“会员”资格,这些会员来自四面八方,有着不同目的和需求,讨厌管制和约束,追求独立和自由,缺乏共同愿景和目标。
我们都知道,要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经营组织,尤其是作为专业服务机构,以下要素是至关重要的: 有明确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 有核心竞争力的经营产品和清晰的产品发展战略; 有支持和辅助经营发展的运营管理系统; 有执行经营战略和规划的团队协作体系; 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支持系统,以全面满足和解决客户需要; 有良好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以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有效的资源; 有合适的品牌战略和组织文化体系。
在管理学的著作和管理的实践中,上述每一个要素都有系统成熟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案例的实践,在律师行业也有很多的同行在借鉴这些管理理论和经验,同时探索创新各种管理模式,但成功的案例非常少见,绝大部分事务所仍然不得不沿袭着十几年不变的“提成制”或“柜台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两方面, 一方面任何管理机制的创新必然涉及既得权益的调整,一部分完成原始积累的老律师缺乏动力,另一方面事务所没有能够调动青年律师参与事务所管理创新的机制,而青年律师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四处奔波,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使得本应该有相互需求的事务所和律师之间缺乏嫁接的桥梁。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缺乏共同的发展目标,律师事务所缺乏将所有律师联结在一起的文化纽带,这样,事务所也必然缺乏培养青年律师的动力。
如前所述,由于绝大部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是松散、平等的契约关系,既不同于劳资关系,资方可以为受雇者设立实现组织目标的评价体系,也不同于合伙关系,彼此共担风险、共享利润。打个不太恰当的但很形象的比方,很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有点像菜市场或百货商场,每个商贩租个摊位独立经营,他们互相竞争,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在类似这种关系状态下,事务所的管理者只能像菜市场的管理者那样尽可能维持好菜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确保菜市场的每个摊位有最大的租赁收益回报。试想一下,菜市场的管理者是不太可能有动力去照顾一个新入行的商贩的,他会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平等”对待经营者,好的律师事务所虽然会像好的商场一样做些品牌推广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事情,但不太可能建立全员共同的目标,更无法建立为实现共同目标的专业分工体系,青年律师在这种生态环境下只能凭借自己的勤奋和运气努力维持其经营。
综合上述四方面的分析,我们看到了青年律师赖以生存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现状,虽然这些分析可能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性,但却实实在在地反映了残酷的现实。律师事务所的这种管理现状看起来符合“存在就是合理”的逻辑,但从长远看,既不利于事务所长远发展,更不利于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以目前国内综合排名前二十名的律师事务所来分析,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在管理模式方面颠覆或打破了传统的提成和柜台制模式,而这些律师事务所除了核心合伙人带动作用了,其核心团队均是成熟的青年律师或正在快速成长的青年律师。这个青年律师群体已经为这些强所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我想无需再多的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因此,解决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需从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调整入手,这既是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之根本,也是实现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的核心步骤,关于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关键所在。
律协青年律师工作计划 第6篇
据了解,很多省市律师协会均设立了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许多省市还设立了青年律师发展基金,建立了相对完备的青年律师培训体系。以深圳律师协会为例,深圳律协每年拨付5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专门支持青年律师培养,此外还会给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支持青年律师的培养。这两年以来深圳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先后举办两期青年律师研修班,举办青年律师民事诉讼训练营和刑事诉讼训练营,建立青年律师导师制度等一系列活动。这些举措无疑对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有根本性的帮助,但我认为要解决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仅有上述举措是不够的。律师行业协会不仅要加大对青年律师培养和培训的支持力度,而且要从建立和完善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的行业战略规划及行业制度体系,从根本上保障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律师行业协会还应该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大青年律师成长和发展方面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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