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的处理办法是:商标局尚未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商标局尚已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关于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1、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的处理办法是:商标局尚未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商标局尚已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抢注商标有哪些表现形式
抢注未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抢注注册商标。注册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抢注驰名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
抢注其他在先权利。目前在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就是权利冲突问题,一些在后权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恶意将他人已取得的外观设计或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注册为商标。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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